促進生育率,立委出奇招。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30)日審查《電業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提案修正條文,指出為了提高國內生育率,未來應給有12歲以下孩童的家戶一定程度的電費減免,短少的電費再另外再向用電大戶多收就好。
立院今天開始審查《電業法》,各立委、黨團都有各自提出修法版本,預計將有10版共同審查。質詢開始前,鄭運鵬提出修法草案說明,表示少子化是國安問題,為了提高生育率,希望能給家庭更多誘因,因此提案增訂《電業法》65條之2,給予有12歲以下兒童的家庭每人一定用電度數的電費減免,詳細減免辦法、額度由中央主管機關決定,實施後每5年檢討一次。
用電大戶每年增收349元 鄭運鵬:不算有感增加
鄭運鵬以全台每戶每月平均用電310度、1人用電100度來計算,若每度電適用最低級距電費每度1.63元,則全台245萬4455個12歲以下兒童,總計每年將少繳48億元電費。而台電因此短收的電費則可交由用電大戶分擔,全台114萬5902戶大戶每月也只會因此增加349元的電費,不算是有感增加。
鄭運鵬指出,《電業法》是繼《民法》、《勞基法》修法後的新戰場,希望未來不只能調整電力市場結構,未來希望水費也能比照相同機制減免,相關問題透過行政機制就能解決,不應用行政怠惰阻止國家促進生育率。他也強調,這些減免不會圖利特定對象,「更不會是我,因為我不會再生小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