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讓我再次回顧一下,台灣過去所發生的幾個重大人為環境破壞事件
如果企業對環境永續沒有具備以下基本認知時,筆者認為過去這些重大事件將會重演。
1.地球上的任何資源都是有限的2.自然界與人類在生態系統上的關係是需要持續維護的
3.這一代需要留給下一代完善,乾淨,安全,健康的自然環境。
如果人類還把「環境」當成是「朋友」? 那我們對這位「朋友」如何? 又該如何珍惜這位「朋友」? 目前的現狀是人類對待這位朋友應有的態度嗎? 人類應如何與環境一起共存共榮呢? 政府/社會/產業/個人都應該拿出一些具體作法才對。
德國的麥克‧布朗嘉教授在搖籃到搖籃(Cradle to Cradle)C2C的概念裡提倡企業應消除廢棄物的觀念?所有的產品應該要像在自然界一般,萬物都是養分,沒有廢棄物的存在,產品設計可選用材料在生產、使用以及循環過程中,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有益的,最後再安全進入生物或工業循環這兩個循環系統,還原具有高等品質的材料和產品。
身處台灣的我們未來都要面臨以下幾個課題:
1.綠色法規/制度之執行與遵守(不論是政府/社會/企業/個人)
2.產業綠色供應鏈的擴展(上游.中游.下游.消費者)
3.產品從源頭設計著手(一開始就做對的事)
4.末端消費者的支持與使用
5.時時照顧「環境」這位朋友
最後為了防止生活環境不再遭受破壞。筆者認為唯有「多管齊下」除了採取嚴厲罰則先治標,達到遏止效果外,輔以「環保教育宣導」治本,全民監督破壞環境的不肖業者,絕不容許再肆意危害生活環境,禍延子孫。
*作者為國立中正大學企管系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