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補助中廣買地?綠委拿出1952年公文打臉

2016-12-05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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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劉世芳等人5日舉證,當年政府墊撥錢給中廣買地,中廣當然應該返還。(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等人5日舉證,當年政府墊撥錢給中廣買地,中廣當然應該返還。(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蔡易餘、劉世芳等人,上午在立法院舉行「國產黨產私產變變變 中廣土地追追追」記者會。現場出示1952年的公文指出,中廣取得嘉義民雄的土地是代為徵購,是國庫墊撥給交通部,交通部委由中廣去執行,毫無疑問的,黨產會應儘速要求中廣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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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顯示,決議配合中國廣播公司反共抗俄宣傳,指示國庫「墊撥」新台幣二百多萬元,其中十五萬元購買嘉義民雄土地,此土地正是交通部與中廣纏訟敗訴的爭議土地,綠委表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已三讀,又有早年公文佐證,他們要求交通部與不當黨產委員會盡速採取動作,為國家追回財產。鐘佳濱特別指出,中廣是中國國民黨的廣播公司;從取得的資料顯示,民雄的土地,中廣是代為徵購,很明確是國庫墊撥給交通部,交通部委由中廣執行,中廣代為徵購,這樣的法律關係,應該很明確,毫無疑問的,黨產會應儘速就本案,要求中廣返還土地。

邱志偉則說,公文的主旨就是針對中廣早年宣傳活動所需經費的來源與金額,這是公部門的公文書,經費完全是由政府出支,墊撥是讓你去執行任務,結束後要歸墊,這完全是國家的錢,所以這跟最高法院認定交通部敗訴的理由,是不一致的,法院認定是補助,但這公文明確的指出是墊撥,看不到補助兩個字。

劉世芳表示,過去由於法律工具不足,針對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透過受託辦理政府特定任務,以顯見不相當對價取得大量財產,無法有效清查並追回,其中中國廣播公司的土地就是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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