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6日決戰一例一休,關係到勞工明年放不放7天假。在民代決戰勞權之際,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也接受立院與北市議會陳情,反應民代於國定假日時,並未讓助理休假或補假,甚至周休二日都不可得,也沒有加班費。北市勞動局1日發函立院與市議會,指部分民代未依法給助理放假遭檢舉,要求各民代辦公室應給予助理補休下半年度的5天國假,若於國定假日出勤,應予加倍工資。
勞動局送往議會的公文表示,自2016年6月21日起,國定假日應為19天,105年下半年度,於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光復節、10月31日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應使勞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勞動局也表示,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者,應依《勞動基準法》39條給予加倍工資,即至少加發1日工資,若與勞工另定協商後給予補休1日,亦屬可行,補休之方式及排定,由勞雇雙方協商之。
不過,民代助理超時、超日工作非新聞,勞動局也非第1次提出改正要求,基於勞動局的預算需要台北市議員審議,相關施政由市議員監督,就連出身社運界的勞動局長賴香伶也坦言,要隨機抽檢民代辦公室比較難,助理的勞權也往往在過程中被犧牲,間接導致人員流動頻繁。
有台北市議員助理私下表示,向議員告知國定假日應給予休假時,得到的回覆卻是不可能依照勞基法休假,讓助理不敢再提休假一事。另位助理則表示,不要說國定5天假日的休假,就連週休二日都不可能,更不可能有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