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民主體制,是行政機關治國,民意代表監督,反滲透法經由民代的「忽然提出」,以及策略性操作,就是民意代表治國,行政機關聽命執行。民意代表既然不負責執行,又怎能確切掌握現實狀況?況且若法案形成政策失當,扛責的是行政單位,而非民代。
無論王立強是真共諜或假共諜,其宣稱的境外滲透方式到底有沒有對台灣造成傷害?以及如何加以防治,行政單位有責任公諸於眾,而不是躲在黨籍民代身後默不作聲,或躲在偵查不公開的黑幕後選擇性應答外界疑惑。
有些法案確實可以由民代提出,如殘障福利相關法案,立委代表弱勢族群發聲,敦促行政單位依法照顧弱勢。但事涉國安的法案,攸關全民利益,理應由行政單位提出完整的政策依據。
無論如何,任何法案都不應服務某政黨的選舉利益。以現實面來看,這可能不太現實,但標準就是標準,屈就於現實的「標準飄移」,人民有權知道孰令致之,以及是否有損全民利益。
「反滲透法」明顯無法於大選前三讀通過,又明顯有利於執政黨選舉,而且還是執政黨民代提出,缺乏行政單位提出具體政策背景,那麼法案的「詐騙度」就是百分百。
現在我們看到的「反滲透法」大戲,經過了王立強的臨時加演,真正關鍵的環節被丟入了黑盒子裡,如王立強「滲透」的金流走向,被調查的港資「中國創新投資公司」,東森,中天,中時等台灣媒體,整個案子的真實情況會在大選前水落石出嗎?過程透明嗎?遭控者能公開自清嗎?
還是一切都很朦朧?
高談闊論民主誰都會,但如果不能堅持民主必須「透明」的本質,放任國家機器釋放煙霧彈,任附隨組織盡情影射操弄選舉,那今後我們不如談一黨專制就好,別再噴民主口水。
還有還有,那些身披自由主義外衣,卻又倡言「民主防衛機制」限縮言論自由的妖魔鬼怪,拜託一下,談自由就別談國安,扯國安就別扯自由,歪七扭八一堆鬼話,只是在傷害真正信仰民主價值與自由主義者。
麥卡錫主義最大受害者並不是共產黨人,而是自由民主派人士。反過來說,將騙子當特工吹捧的,也都是所謂自由民主派人士。
當然你也可以相信26歲就能在台港澳翻雲覆雨的天才特工確實存在,那麼如此看來,中國情報機構已強大到可以統治全球了,小小台灣怎麼反滲透其實也都沒用。
將詐騙犯真當回事,已是笑話,將謊言疊加圖利選舉,更是民主大笑話。
*作者為自由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