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本屆立法院會期結束前、本屆立委任期結束前,不知是否受到王立強共諜案影響,全面執政的民進黨蔡政府,迅雷不及掩耳重推兩年前沒通過的《反滲透法》草案,準備在周五院會逕付二讀,同時列為本屆「最後一個三讀法案」,取代半途夭折的「中共代理人法」,套用蔡英文總統的說法,這是蔡政府藉「國安五法」限制人身自由、控制媒體與控制言論的「最後一塊拚圖」,也是二0二0總統大選「抗中」主旋律的終章。
這部臨時推出的法案,為民進黨全面執政的邪惡,寫下最令人毛骨悚然的註腳。
共產黨專制語彙入法,前所未有
曾經自許為民主、進步的政黨,為了權力、為了繼續壟斷資源,不只向威權時代的國民黨靠攏,更進一步把自己的面目,描繪得與他們抗拒的共產黨更相似,相似還不夠,民進黨直接把共產黨鬥爭語言移植入中華民國法律,當他們反對「一個中國」的時候,他們却在以法律條文定義了「一個中國」─「一黨專政」對兩岸都有不可抵禦的相同誘惑;面對競爭者有有置之以死地的衝動和欲望,對「民主」則都有強烈的不安全感。
首先,《反滲透法》開宗明義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稍稍了解中共黨史者,理當清楚這個詞彙一旦套上,基本就宣告不再有人權合理申訴的可能,中國經濟學者何清漣曾為文分析〈境外勢力在中國政治的前世今生〉,一是麻煩製造者,二是政權顛覆者;中國媒體人錢鋼語象分析,這個詞彙在中國鐵幕時代格外頻繁,開放時大幅降溫,直到六四之後。
恐怖的是,詞彙儘管聲稱「境外」,矛頭却是關門打狗鎖定「敵對」,專制國度的「敵對」定義存乎專政政權,但連中共都知道這只能是描述詞,而不能是法律專業用詞,偏偏在民主自由的台灣,堂而皇之將「敵對」入法,從這個角度,民進黨才是早就徹底被滲透的對象。
境外敵對勢力和滲透來源,如何定義?
根據該法草案,「境外敵對勢力: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亦同。」貌似四平八穩,若釣魚台漁權對峙再升高(海巡船水砲護漁),日本算不算「武力對峙」國家?台灣強烈反對但北京聲稱的「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就是和平手段,算不算「危害我國主權」?這部劍指中國的法案,如何定義中國的「和平統一」和「不放棄武力統一」的「動態政治口水」?如果中國是蔡政府定義中的「境外敵對勢力」,那麼持續未斷的兩岸交流算什麼?和柯文哲北市府交流並共同舉辦雙城論壇的中國(上海),算不算「境外敵對勢力」?
該法並定義「滲透來源」,包括被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的政府、政黨、及所屬組織、團體、乃至設置的各種組織機構和派遣之人。用白話文講,如果中國是「境外敵對勢力」,那麼國台辦、上海市台辦、或者不具政治性的海旅局、甚至各陸媒駐台記者(派遣之人),是否一股腦都可能成為「滲透來源」?準此,但為國家安全故,民進黨蔡政府與其立法,不如直接宣布戒嚴閉關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