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27)日以內控缺失為由,對街口支付開罰180萬元,另要求董事長胡亦嘉不得兼任總經理;胡亦嘉承諾將在兩個月內更換總經理,正在改善疏失,並強調消費者權益未受影響。
首例電子支付業者裁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今天表示,街口支付在農曆春節舉辦「發紅包」活動,為求快便宜行事,有墊付款、允許商家帳戶可透支等內控缺失,核處新台幣180萬元罰鍰,創下電支業者裁罰首例,並要求3個月內立即改善。
對此,胡亦嘉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採訪坦言,確實有疏失,相關改善方案大部分是針對前期的溝通,雖然今天才知道遭裁罰,但其實在溝通上已經做了很多修正,有些則還在修正中。
金管會指出,街口支付在農曆春節辦「發紅包」行銷活動,用自有資金開立帳戶,用「墊付款」送紅包,卻未依內部處理流程給主管簽核;胡亦嘉說,會記取這次經驗,以後做行銷活動會更小心。
針對金管會要求不得兼任總經理,胡亦嘉表示,已向金管會承諾將在兩個月內更換總經理,目前對於接任人選還沒有想法。
胡亦嘉說,感謝金管會的指導,讓街口支付的嚴謹度更高,且街口支付很重視用戶,這次所有違規事項都沒有影響用戶權益。
然而他也認為,銀行或金融機構是大型企業,電子支付業者的規模相對較小,卻都適用同一個法規,尤其電子支付業者更像新創企業,成員很多是年輕人,一開始總是有疏忽的地方。當然他也了解,要成為金融機構就必須遵守規則,街口支付將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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