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日前爆料,指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在擔任立委期間利用職權關說,為妻子李佳芬家族圈地濫採砂石牟利,對此,韓辦29日給予5點回應,但黃國昌直說「完全看不懂」。黃國昌今(30)日再度舉行記者會,拿出1997年12月24日的會議紀錄為證,上面載明會議事由為「濁水溪沿岸設置砂石流選廠用地取得困難問題」,紙上清楚可見韓國瑜的簽名,「擺明就是為了自家的砂石場」;且經濟部2002年的公文也指出當地是違規開發,並開罰3萬元。黃國昌呼籲韓國瑜應自行出來面對,而不是讓韓辦魚目混珠。
韓辦昨天針對砂石案發5點聲明,其中一點表示西螺大橋是1999年蓋好,延續段的工程2003年完工,但李佳芬父親李日貴的砂石公司在2002年已申請停業,堤防做好之後,李家砂石公司也已停業,何來圖利之說?
黃國昌反擊,2003年完工的是延續工程部分,但李家早在堤防完工前的1999年起就在使用這塊河川地,這塊地在李日貴的大通砂石行申請成「礦物用地」以前,是屬於違規開發的狀態。經濟部2002年的公文明確指出,此地屬違規開發,曾開罰3萬元,黃國昌質問,若一切合法使用,為何會被開罰?
黃國昌也提出一份1997年12月24日的會議紀錄,載明會議事由「濁水溪沿岸設置砂石流選廠用地取得困難問題」,紙上清楚可見韓國瑜的簽名,「擺明就是為了自家的砂石場。」
黃國昌還進一步表示,韓國瑜為了設置砂石洗選場,在1997年開會後,就神速地在1998年10月發包工程,1999年5月就建好新堤防,並登記為國有,但在這段期間,全部都是非法占用。黃國昌強調,李家沒有占有這塊地的權限,但昨天韓辦澄清的5點裡面完全沒有回應到這個問題。黃國昌也說,現在重點不只是砂石場,而是「濫用國家資源圈地牟私利」。
黃國昌還要進一步請問韓國瑜與李佳芬:非法占用由新堤防圈出的地,長達多久?期間是否曾經企圖轉為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