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總統蔡英文於2019年11月29日指出:「.....過去國內金融機構對於投入大型併購、高知識門檻的專案融資、企業全球布局、海外大型基礎建設等業務,態度都比較保守,連帶使這些重要經濟發展項目...融資問題難以進行,..... 未來將借鏡先進國家經驗,針對國家重大發展項目成立「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提供部分保證成數、分擔部分風險,以促進融資計畫成案與成功;... 」,如此「不僅可提升國內金融服務的專業能力,也能將國內豐沛金融資金導向重大經濟建設。」。
表面上振振有詞、言之成理,但事實未必如此,這主要是因為到目前為止,佔本土銀行業至少55%的公股行庫仍畏於參與離岸風電的無追索權專案融資。以5.5GW而言,緊接著還有CIP、北陸及中能等風場新台幣數千億元融資,蔡政府最近宣布的下一階段10GW目標至少又需要兆元以上新台幣融資,本人於11月21日《風場開發目標「翻倍」,離岸風電融資從此高枕無憂?》已指出,官股行庫若不參與,未來離岸風電在台灣將難找到足夠融資,而達德能源集團王董事長在11月25日也坦言:「業者需要融資也是台幣而非外幣,....金融市場要有7,500億元的融資,雖然已有部分銀行願意積極進行,但台灣的銀行業有金管會的主管與單一貸放對象的融資上限,如果國銀無意投入,整個資金鏈就會有問題。」。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為順利推動離岸風電產業發展,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乃現任政府不得不為開發商特意舖路架橋、安排融資子彈的又一個大動作。
2017年下半年本人主持銀行公會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之投融資模式探析-以主要國家離岸風電業為例」計劃案時,曾與國銀承辦人員交換意見,當時公股行庫人員都表達高度疑慮,反映:台灣對離岸風電產業完全陌生;開發商要求的無追索權專案融資對銀行業太不合理且有高度不確定風險;連授信評估、財務模組及融資合約條款都由開發商提供及主導,當時恰逢慶富造船(無追索權專案)貸款案風波爆發不久,公股行庫人人如同驚弓之鳥,看到類似貸款案都擔心動軋得咎、慘遭池魚之殃,因此他們建議承辦條件必須有國家全額保證及放款承辦人員免責條款,否則不敢上報簽呈。其後政府(包括行政院長)雖然傾洪荒之力不停的明白指示或施壓,公股行庫(除了非屬無追索權專案融資的沃旭貸款案)對其他風場融資案仍然不動如山。
國家融資保證帶動國銀融資,重大建設或具潛力的明星產業就一定成功?
從過去台灣高鐵、高雄捷運、機場捷運等案件,都顯示台灣進行重大建設相關融資過程中,政治力介入完全凌駕專業性考量,明星產業的發展也一樣,結果大型BOT案不是幾乎動搖國本、虧損連連,就是拖延多年才完工,兩兆雙星產業也變成了「兩兆傷心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