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初審》民團要求明訂「兩岸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

2016-12-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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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5日初審《公投法》修正草案,場外經濟民主連合團體舉行「民進黨不要吃案,堅持政治談判應強制公投」記者會。(陳明仁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5日初審《公投法》修正草案,場外經濟民主連合團體舉行「民進黨不要吃案,堅持政治談判應強制公投」記者會。(陳明仁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5)日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等人上午舉行記者會,要求民進黨立委應堅持先前提出的「政治談判強制公投」條款,莫因中國黨媒的恐嚇而退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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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公投法》初審時,民進黨立委即提議在曾列第17-1條,規定兩岸政治協議應先由總統交行政院會決議,辦理公投通過後,始得進行協商;而協商完成後也需要在國會4分之3立委出席、 4分之3出席立委同意後,再經公投同意票過半,兩岸政治協議始得生效。

「兩岸協議須公投」曾納初審 卻因中共威脅停滯

經民連發言人簡年佑指出:2011年馬前總統曾承諾「未來要推動兩岸和平協議,一定會先交付人民公投」,當時參選總統的蔡英文也回應,應將兩岸政治協商必須經過公投授權的機制入法。

不過今年5月11日《公投法》初審納入第17-1條之後,中共黨媒《人民日報》便警告若修法成功,兩岸關係將地動山搖後。簡年佑指出,民進黨政府應轉趨保守,致《公投法》修正延宕至今,擔憂民進黨最後將棄守。

經民連祕書長陳冠宇呼籲,面對中國政治談判的壓力,應預先建立強制公民投票的民主防衛機制,而就國際情勢而言,現在就是最好的推動立法時機,請民進黨立委勿背棄承諾,未來將密切監督黨團協商與二、三讀程序。

北社社長張葉森也表示,公民投票是補充代議式民主的缺失,應該盡速修正,民主是台灣防衛中國的武器,民進黨不要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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