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能源局提出電業法修正草案開始,各界的學者專家和公民團體就大聲疾呼,這部電業法內容錯亂,毫無專業根據,未來必將長期禍害臺灣的電力發展。
我國的電力發展一向基礎穩固,有著低廉的電力價格,又有著最好的電力品質。然而,身為國營事業的台電,長期承擔許多政策性任務,想要回歸企業化經營、推動創新服務、興建與運轉核電廠,都受到政客的干預。因此,民間逐漸有開放電業自由化的呼聲。
如今即將送入立法院院會的行政院版電業法修正草案,給予台電的輸配售電業絕對壟斷的地位、電業管制機關缺乏獨立性、喊出電力交易平台卻毫無具體規劃,根本是掛著自由化的羊頭,賣綁架市場的狗肉。
行政院宣稱,推動這部電業法是為了要促進綠能發展。但最關鍵的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以及Google等企業要求的再生能源憑證(REC),卻被刻意地忽略。推動綠能直供,卻無視目前綠能成本較高,才是民眾不願採用的原因。同時,又強加備用容量義務給綠能業者,無視法律不得溯及既往、墊高綠能發電成本,將扼殺再生能源的發展。口口聲聲說要推動減碳,卻廢除無碳的核能,並且大幅增加化石燃料用量。
除此之外,立委們也紛紛把台電當作選票提款機,要求其吞下各種優惠補貼成本,甚至提案對有12歲以下兒童的家庭提供電費減免,促協金更給了地方政府政治介入的機會,這是對電力市場的健全發展大開倒車。如此胡亂的電業改革,勢必無謂增加未來電力成本,電價也將逐漸高漲。
早在能源局提出電業法修正草案伊始,核能流言終結者就主張將其退回,在政策形成的階段廣泛收集專家意見,重新擬定草案再提出。後來的公聽會上,退回草案的主張更罕見取得藍綠兩黨邀請的學者專家一致共識。
無奈,在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強力主導下,兩天內就火速審完了92條,僅保留4條送協商。在野的國民黨、親民黨、時代力量,似乎也無心阻擋這部衝擊全民用電權益的法案,僅是提出了略為修改的條文作為對案,但所有版本都有邏輯不通的問題。畢竟,電業法修法的動機,早已被踢爆通通是假的,以其為基礎的架構自然充滿矛盾。
公聽會流於形式,電業法強渡關山。就算修法通過,綠能發展的阻礙依舊存在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因為法律矛盾而無法自由買賣綠電。新版電業法中壟斷市場的公用售電業設計,更破壞了現行電業法已可推動電業自由化的法源依據。過去的低廉電價不可得、可靠品質不復存、節能減碳更是不用想。
可謂是:病患只是來割盲腸,瘋狂怪醫卻要摘心臟。心臟被摘了,其它器官早晚壞死。盲腸繼續發炎,似乎也不太重要了。電業改革,不勝唏噓,能源轉型,節哀順變。
*作者為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