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109)年起,勞保老年年金提高到62歲才可請領全額,每兩年並再提高門檻,此措施將影響到沒受到關注的身障勞工朋友。相對身障公務人員於去年施行的55歲早退休制度,同樣提早8年老化的身障勞工可以說是受忽略的孤兒。事實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權法)第47條已經明文規定要保護這群弱勢朋友,呼籲民、國兩黨總統候選人應實踐人道主義精神,不能一國兩制!不分藍綠聯合立委修改惡法,還障礙者合理退休應得的權益。
公教身障受到早退機制保障
根據勞動部報告顯示,身心障礙者平均退休年齡比全體提早8歲;衛福部報告指出,身心障礙者提早老化年齡平均是45歲,可見身心障礙者確實有提早老化、有提前退休的需要。
去年施行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規定,身障公務人員具有障礙程度為重度或鑑定為無工作能力,可提早至55歲退休,年資滿25年,請領全額月退休金。因此,身為公教人員的身障朋友,開始受到政府的重視與照顧。
對於身障提早退休金的基金管理,筆者認為,身心障礙者的體力不同於一般健康者,壽命也較短,況且退休金的計算方式是以投保年資計算,提早於55歲退休並不會影響退休基金。
政府漠視〈身權法〉拒保障身障勞工
相對於公務人員,勞工就沒有這麼幸運了。近日勞動部表示,明年起,勞保老年年金,將提高到62歲才可請領全額;且從民國108起,每2年提高一次請領年齡,直到115年達65歲上限。
退休請領年齡逐年提高不只影響一般人,事實上,身心障礙者的退休機制,長年來受到政府不重視的差別待遇。
而且〈身權法〉第47條已經明定:「為因應身心障礙者提前老化,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應建立身心障礙勞工提早退休之機制,以保障其退出職場後之生活品質。」此法公布至今近18年,主管機關勞動部卻以各種理由拖延、拒絕執行。
實踐人道主義精神,不能一國兩制!
國會政黨聯盟(國會黨)認為,為落實身障權益保障法一般身心障礙勞工的退休機制應重新檢討,即刻比照身障公務員的退休標準,55歲可退休請領全額月退休金,才能真正照顧到身心障礙者的退休生活,以實踐人權平等與人道主義
筆者也呼籲總統候選人團隊應誓言於當選後立即統計各障別與障礙程度者的平均餘命,並精算投保年資可請領勞保年金的公式,作為身障勞工規劃退休生涯的選擇,開放55歲要能夠請領勞保年金,按月領到終老,以維護身障者權益。
身心障礙者的就業生涯容易因體力、環境、競爭等因素,無法持續穩定就業,也更易過勞,而有提早衰退老化的情形。既然身障有共同的苦境,不能在職業上區別身障照顧,獨愛公務人員卻忽視勞工,變成一國兩制。筆者認為,不分藍綠聯合立委修改惡法,促使勞動部實踐〈身權法〉47條精神,還障礙者合理退休應得的權益。
*此文為共筆撰文,作者張宗傑為國會政黨聯盟不分區候選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會長、阿寶JH Wei為網路作家,目前任職於國營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