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影響再生能源購售電合約之因素分析

2019-12-13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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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能源總署(IEA)估計,未來5年(2019-2024),大約有三分之二之大型再生能源投資案,採競標方式決定購售電合約價格。(資料照)

國際能源總署(IEA)估計,未來5年(2019-2024),大約有三分之二之大型再生能源投資案,採競標方式決定購售電合約價格。(資料照)

再生能源購售電合約之資源遴選方式、價格形成方式、合約之期間、簽約之對象、影響融資成本之因素等,對政府能源轉型政策、開發商之投資及營運決策、消費者權益等,有直接且重要之影響,爰就相關議題及各國發展趨勢予以介紹,供政府及相關業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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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大規模之再生能源投資案,各國原先多係以行政程序決定購售電合約價格(administratively set tariffs)),惟目前已逐漸改以競價拍賣方式(competitive auctions)決定,以為政府及開發商創造更大之價值。

國際能源總署(IEA)估計,未來5年(2019-2024),大約有三分之二之大型再生能源投資案,採競標方式決定購售電合約價格。各類再生能源發電技術中,風力及太陽光電之投資案,有高達75%採競標方式決定合約價格;水力發電因營運及投資回收期間較長,且多由綜合電業負責開發且具不同用途,仍將以行政程序決定合約價格;生質能(bioenergy)之情況與水力類似。

在各國作法方面,由於歐盟提議捨棄FITs制度,目前歐盟各國大多已採競標方式決定購售電合約價格;在美國方面,風力及太陽光電大多已採競標方式決定合約價格,但在投資誘因(如production tax credits, PTCs)及稅賦減免(如方面input tax credits, ITCs)方面,則仍係以行政程序決定。拉丁美洲及非洲方面目前亦多已改採競價方式決定。

根據EIA之估計,未來5年之再生能源投資案中,有超過75%係簽訂長期合約。風力及太陽光電由於技術趨於成熟,其成本亦與傳統化石燃料發電技術日益拉近,各國政策傾向由開發商承擔更多之市場及價格風險。在美國及歐洲等已開放電力市場競爭之地區,風力及太陽光電投資案之合約期間有逐漸縮短之趨勢。考量燃料成本之變動性,生質能之合約期間通常亦較短。

根據IEA之統計,較大規模之太陽光電投資案,其簽約價格2014年時約為每仟度160美元,2023年時預估將降為每仟度17美元。陸域風力發電之簽約價格,2014年時約每仟度65美元,2023年時將降為每仟度30美元。

印度及中國由於再生能源簽約容量占全世界一半以上,對風力及太陽光電簽約價格具關鍵性影響。以印度及中國2020年簽約之陸域風力價格為例,分別為每仟度40美元及60美元。

不過,由於各國(地區)招標設計(tender design)、融資機制(financing mechanisms)、資源稟賦、拍賣設計各有不同,在比較各國(地區)再生能源簽約價格時,應一併納入考量。

企業型購售電合約(corporate PPAs)係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業者與消費者(主要為大型企業)簽訂之雙邊合約。根據IEA之統計,2018年此類合約之簽約容量為33.5GW(2017年時為27.4GW),且有大約60%係發生在美國已開放電力市場競爭之地區。企業簽訂此類合約之目的有二,其一為滿足企業對清潔能源之需求,其二為規避能源價格波動之風險。

影響再生能源投融資成本(financing costs)之因素不一而定,不同之國家、不同之公司、不同類別之投資案,其投資風險及投資之機會成本不盡相同。

此外,投資案所在地區係採寬鬆(如巴西、印尼及澳洲)或緊縮(如墨西哥及土耳其)之利率、長期稅賦之透明度(如美國)亦係造成投資案不同投資案融資成本差異之因素。

*作者長期從事電業改革及能源轉型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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