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19)5月份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婚專法),因而2019年被各界稱為「同婚元年」,同志平權經過數年爭取,可以說有一個階段性成果。然而,相較於同志群體更為弱勢的身心障礙族群,他們的「元年」又要等多久呢?
人人都可能成為身心障礙者
我國現在有117萬身心障礙者,占全國總人口數近5%,若加上其家屬,則是數百萬需要政府照顧的群體。從1970年代以來已經陸續推動《殘障福利法》及其施行細則,後來《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以及2007年改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可以說逐步完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雖然在照顧身心障礙者權益上已經有制度性框架,但是實際上仍有充實完善的空間,換言之,現在有了骨幹,實體血肉仍待大量填充,最好例子就是各縣市的無障礙空間差距很大,許多鄉鎮可以說根本沒有無障礙空間規劃。
整體完善身心障礙者權益與照顧,不僅僅是單純的照顧弱勢,更是一種前瞻性的政策規劃。我國即將在7至8年後步入超高齡社會,屆時老年人口將超過20%,這是非常現實的客觀條件,任何人一旦步入老年,都要面對行動不便的風險。因此,一個完善保障身心障礙者行動自由與權益彰顯的社會,等於幫助每個人降低老年生活可能面臨的風險,進而降低社會整體成本與儲蓄發展動能。換言之,支持照顧身心障礙者權益,等於我們自己建立對抗未來不確定風險的投資。
現實政治運作必須有三位以上障礙平權立委
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如此重要,那麼2020年該如何達成「障礙平權元年」?最簡單的方式,就是透過這次選舉送足夠的「障礙平權立委」進入國會,讓這些代議士協助完善法規與監督政策執行。
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立法院各委員會席次至少為十三席,最高不得超過十五席,各委員會會議須有各該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一出席才能開會,但是在場出席委員如果不足三人,不得議決。與身心障礙者息息相關的「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算是比較大的委員會通常委員人數較多,目前第9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共有14位委員,即便以最高15人來算,三分之一出席即為5位該委員會立委出席即可開會,試想如果2020年我們能送3位身心障礙平權的立委進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在5位即可開會議決的委員會中有3位代表障礙平權的立委,不僅有議決優勢,關心身心障礙者的聲量更會有指數級成長。
更勝者,如果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各委員能夠拋開黨派之爭,共同推舉身障者立委為召集委員之一,更能從法案與議程排定上,幫身心障礙者與弱勢爭取更多權益,更好地保障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