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認證「非台獨藝人」!林心如成兩岸藝人第一人

2019-12-0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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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人林心如(中)(DW)

台灣藝人林心如(中)(DW)

台灣藝人林心如日前向一名發文指她「台獨」的網友提起訴訟,經北京法院審理後裁定該網友必須對林心如作出賠償。這起訴訟案也使林心如成為第一個獲得官方認證的「非台獨」藝人。為了鞏固在兩岸的演藝工作,多數藝人不願對政治問題公開表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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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心如近年來將演藝工作重心移往中國。日前有中國網民批評林心如是「台獨人士」,遭到林心如工作室提告並勝訴。根據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官方微博發布的消息,台灣藝人林心如的名譽糾紛案12月4日一審勝訴。林心如工作室微博同日也發文表示,互聯網並非法外之地,對於一切惡意造謠誹謗行為,必將維權到底,法律絕不會姑息違法者。

 

代理林心如名譽糾紛案的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表公告指出,一名黃姓網友通過其新浪微博帳號「月白色的三蘇」在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間持續公開發布上百條含有侮辱誹謗性質的言辭對林心如進行人身攻擊,貶損其人格尊嚴,涉嫌侵犯林心如的名譽權。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月白色三蘇」的微博發布了「大量具有謾罵和發洩情緒的性質,並包含沒有相關事實基礎的描述,如台獨等,對原告構成侮辱和誹謗」。根據法院判決,被告黃某必須向林心如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維權支出共計6萬人民幣。

早在2018年,林心如工作室就曾經針對網民指林心如所參演、製作的電視劇《我的男孩》被騰訊視頻下架是因為「涉台獨」而發表聲明反駁。聲明裡指出,林心如「一直支持兩岸和平共處、友好發展,以前不曾以後也不會支持任何台獨言論及行為」。

中國全面封殺「台獨藝人」

事實上,為了鞏固在兩岸的演藝工作,多數藝人對於敏感政治問題不會明確表達立場。某些藝人因為被打上「台獨」標簽,遭到中國官方及粉絲的封殺。中國官方媒體央視網甚至曾發文表示,披著台獨外衣來圈錢,這種明星中國不歡迎」。該文點名了台灣藝人林心如、楊丞琳、台灣女團S.H.E、蔡依林、戴立忍、張惠妹等人,批評部分藝人在中國「虛與委蛇」害怕失去中國市場,其實堅定支持「一中一台」,有的則在「台獨」問題上打太極。

近幾年來因被貼上「台獨」標簽遭到抵制的台灣藝人不在少數。數年前,韓國女團Twice的台灣成員周子瑜因為拿台灣國旗被舉報,被韓國經紀公司要求出面道歉,在中國中國的演出也遭到取消,而她本來為華為手機代言的工作則被中止。歌手張惠妹則因2000年在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的就職典禮上獻唱國歌,遭到中國封殺多年。這股「抵制台獨」風氣甚至也波及到外國藝人,美國流行樂壇天后Lady Gaga因為關注香港、與達賴喇嘛會面、批台灣國旗,被中國粉絲宣布「脫粉」。

此外,台灣導演兼演員戴立忍因為曾力挺台灣的太陽花運動及反課綱微調等,被認為是「台獨藝人」。2016年,趙薇執導的電影《沒有別的愛》因為啟用戴立忍遭到中國網友議論及抵制。趙薇及電影資方最後以「戴立忍對政治立場表態模糊」等理由將其撤換。戴立忍本人則發表3000字聲明稱,「從不是台獨分子」。

另一方面也有台灣藝人如黃安堅定表明了「反台獨」立場。歌手黃安在將事業重心移往中國後,近年來經常舉報藝人為「台獨分子」,使後者失去在中國的演出機會,舉報對象包括林旭佐、王大陸、盧廣仲、黃秋生、周子瑜等。中國媒體甚至曾不無諷刺意味地報道稱,在舞台上已經過氣的黃安,通過舉報「台獨」藝人「開創了事業的第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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