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總統候選人宋楚瑜近日主張,若當選總統將讓政府體制轉為具總統制內涵的內閣制。此話一出,卻激不起輿論一絲漣漪,原因在於,此議早已數次在歷屆總統大選提出,從未有實質進展外,更殘酷的事實是,宋楚瑜預期不會當選,其倡議內閣制真實目的在於拉高參選道德性與提升媒體話語權,縱然其當選,宋能掌握多少立院多數?更甭提宋五度參選,反映其權力慾望強烈,倘若當選願意放棄權力的可能性又有多高?台灣更改政制仍遙遙無期。
歷觀國內內閣制倡議史,過往李登輝、朱立倫提過,蔡英文也有類似贊同發言,今年賴清德亦曾在黨內總統初選拋出此議,郭台銘更豪言要列入國政白皮書,此議可謂是不分藍綠都贊成的「遠見」(遠到看不見)。不難發現提議的政黨或政治人物清一色都不是掌權派,總不脫在野無權「打高空」成分,真正成為掌權者時,不分藍綠政黨,何曾付諸行動?
再論更改政制案例,成功數屈指可數,最近一起是土耳其在2017年透過公投,將原先內閣制改為總統制,而從總統制更改為內閣制案例似乎是史無前例,再再說明一旦嚐到總統制大權在握的癮頭,要掌權者放棄談何容易?更不用說土耳其更改政制還是透過「公投」直接民主才得以實現。
反觀台灣,涉及變更政制的修憲案早已排除公投適用範圍;修憲程序更是難如登天,須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方得大功告成。而如此高門檻的修憲公投,竟是各黨歷史共業,2004年當年立法院舉行臨時會提出修憲案,最終立法院包括親民黨在內的主要四黨都同意簽字,以四分之三門檻通過修憲案,幾乎替修憲鎖上大門。敢問宋楚瑜等人等有何顏面再提內閣制?
政治學名言: 「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掌握權利卻沒有腐化的例外,只發生在來不及腐化就失去權利的情形。在台灣經由修憲將總統修成有權無責、立院113席寡頭菁英的政治架構時,如此權力高度集中運作下,還能期待有如像孫中山、華盛頓等不世出的偉人,願意縮小自己的權力求諸民意而行的政治人物出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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