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大溪高中職災,不是一場意外!

2016-12-25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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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高中鷹架倒塌(畫面翻攝)

大溪高中鷹架倒塌(畫面翻攝)

冬至夜,桃園市大溪高中圖資大樓工程崩塌,活埋了五名鷹架上的營造工人,重演了工安「意外」。這是2016年台灣最重大的職災事件,看在工傷者的眼裡,是營造業長年積習不改、明知故犯的後果——趕工、偷工減料、勞務轉包都不是新議題,而是必須嚴加究責的人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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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趕工是常態,更是蓄意殺人

趕工是所有營造工人共有的經驗,也是多數營造業工安事件的核心問題。透過媒體報導,工人預見傷亡的證言歷歷在目:「每次公司都要他們趕工,雖然知道有危險,但為了賺錢他們也忍了下來」、「(工頭)很了解灌漿工程進行時,相關的硬體應有的標準,這次早就說下方板模支撐力不夠不能進行,工程公司硬幹才會出事」(引用蘋果日報12/22採訪現場工人報導)。

但在官方的勞動檢查過程中,除了依照目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按表操課的檢查裝備、現場硬體設施外,或是等到職災發生時才到場調查罹災原因,卻並未貼近勞動現場現實。雖然大溪高中在事發後聲明「工程符合預期進度」,但若工人說法為真,那麼為了符合工期而強行施作灌漿,在板模下方居然只用鷹架支撐,如果不是偷工減料節省成本,就是包商為了強趕施工進度、隱匿工法缺失,工人再怎麼小心,都避不了這場劫難。

大溪高中鷹架倒塌(畫面翻攝)
大溪高中鷹架倒塌(畫面翻攝)

第二、營造業層層轉包的惡質文化

巨佳營造承包大溪高中工程,再轉包企業社,究竟外包了多少人力與勞安成本以履約施工?台灣營造業的點工、雜工薪資低落,十之八九為未加保身分,或自行投保於職業工會。工人沒錢,自然默許了包商不加保,或接受派遣至各個不熟悉的工地,也讓建商迴避了職災保護責任。這群低薪高風險行業的工人,不分族群,都是層層轉包制度下的必然犧牲者,即使根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勞保應針對未加保死亡勞工逕予給付,但不消發生職災,平日的勞動條件保障也破洞百出。

每回參與營造業職災工人與包商的職災爭議調解,缺席的總是大名鼎鼎的大包商,以及發包工程的政府事業單位。我們與一身工作服、指甲裡帶著工地塵土的小包工頭,枯坐在會議桌的兩頭苦苦相逼:「要嘛抓去關、要嘛工程行倒了換個牌重來,要過年了,我一樣拿不到工程款,再逼我就去自殺好了」。小包工人在第一線承受趕工進度、以及偷工減料隨時造成災變的壓力,但真正有權力控管勞安條件、協調工期,並且能調度資本落實勞安的,是那些缺席的大型建商!

巨佳營造(取自人力銀行網站)
巨佳營造(取自人力銀行網站)

根據勞動部新聞稿,巨佳營造過去三年曾有兩次停工紀錄,因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罰款十五萬元(多荒謬的數字!),數年前也曾更換公司名稱,檢查單位卻未嚴格列管,巨佳承包工程出事,更不能算是意外。營造業勞安黑名單機制,在工傷運動不斷倡議下,雖然納入公共工程會政策,但從大溪高中工安事件看來,對巨佳營造的監督顯然失效。

當建造利潤由大型建商控管,造成第一線工人與勞安人員在危險工程中難以積極退避災害,工傷協會認為,中央到地方主管機關此時應強制提列工程款中百分之十作為勞安成本,以此經費由政府聘雇勞安人員進駐工地監督日常的職業安全衛生條件,並調整工期保障施工安全,更於職災發生時,立即依法補償工人。特別呼籲桃園市政府從2017年起新設勞動檢查處,更應以大溪高中工殤為鑑,為工人保命。

*作者均為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並為人民民主陣線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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