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美麗島事件40周年,也許是因為蔡英文與民進黨的淵源不深,所以並沒有看到民進黨大張旗鼓地慶祝。
什麼是「美麗島事件」?
1979年12月10日,這一天正是國際人權日,戒嚴時期黨外《美麗島雜誌社》核心成員在高雄市,組織群眾並進行演講與遊行,要求「民主與自由」,「終結黨禁」與「戒嚴」。有2萬多名民眾參加,演講過程中受到有心人挑釁,警方出動了鎮暴部隊對著群眾釋放催淚瓦斯,並用強力照射燈照向群眾。事件後,台灣警總司令部大舉逮捕黨外人士,並進行軍法審判,有黨外人士甚至一度以叛亂罪被判死刑。這次審判史稱「美麗島大審」。
最後在美國國會議員及國際人權組織的關切下,國際媒體相繼來台採訪,政府在國際壓力下,除了總指揮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外,其餘都判有期徒刑。這是自二二八事件後,台灣規模最大的一次警民衝突。
美麗島事件對往後的台灣政局有著深遠的影響,台灣民眾由於美麗島事件的啟蒙,才逐漸關心參與台灣政治。1987年7月15日政府終於宣布解嚴,開放黨禁、報禁。結束了長達38年的戒嚴。人民有了所參政、結社、表達反對意見的自由。
解嚴至今已有32年了。一個呱呱墮地的嬰兒也都早已步入盛年,年輕的母親們也已成了步履蹣跚的老人。這32年來,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卻漸漸變了調。經濟逐年下滑,國力也大幅衰退,號稱可以互相制衡的兩黨政治,變成了兩黨互相毀滅,民眾變得無所適從,誰都不敢相信了。現在民進黨更是無法無天,為了維繫政權,無所不用其極,對於台灣法治進行了前所未有的大破壞的工程,敏感人士早已經聞到了法西斯集權主義的恐怖身影。
反觀我們隔鄰幾個現代化有成的國家,譬如新加坡、香港(97以前)、日本,雖然受限於大環境的影響,經濟無法大幅成長,但競爭力並沒有大衰退,只有台灣,從亞洲四小龍之首,退無可退,連鼻屎大的新加坡的車尾燈都幾乎看不到了。許多年輕人不得不出走,到新加坡、到澳洲、到越南、到大陸去打工,賺取較高的薪資。
大家都在問,台灣怎麼了?
我認為問題在台灣的民主化過程中,欠缺了「法治」。
法治的一個核心基本概念,就是全國所有的人和所有的機構,不論公私,都應受法律約束,並享有法律賦予的權益,而所有法律都應該公開制定,而在未來生效(法律不應溯及既往),並由法院公開司理。「法治」一詞是相對於「人治」的概念。法治必須以「民意授權」為基礎立法,以嚴格依法管制國家為核心,以制約權力為關鍵的社會管理機制、社會活動方式和社會秩序狀態。「法治」與「憲政」息息相關,其內涵不單是要求人民守法,更側重於法律對政府權力的控制和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