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寮樂樂雞場撤照 屏縣府:標準、態度從未因特定政治人物有所改變

2019-12-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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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枋寮鄉樂樂等5間養雞場長期因臭味擾鄰,讓地方居民苦不堪言。屏東縣政府今(11)日發布新聞稿宣布,將廢止登記及註銷樂樂等5間養雞場的畜牧場登記證。圖為養雞場示意圖。(資料照,Sangamithra Iyer and Wan Park@Wikipedia / CC BY-SA 3.0)

枋寮鄉樂樂等5間養雞場長期因臭味擾鄰,讓地方居民苦不堪言。屏東縣政府今(11)日發布新聞稿宣布,將廢止登記及註銷樂樂等5間養雞場的畜牧場登記證。圖為養雞場示意圖。(資料照,Sangamithra Iyer and Wan Park@Wikipedia / CC BY-SA 3.0)

枋寮鄉樂樂等5間養雞場長期因臭味擾鄰,讓地方居民苦不堪言。屏東縣政府今(11)日發布新聞稿宣布,相關養雞場因違反《畜牧法》,屏東縣政府依法裁罰3次但仍未改善,今發文廢止登記及註銷樂樂等5間養雞場的畜牧場登記證。屏縣府也在發文的新聞稿中數度強調遭受誤解、政治攻擊,但願意承擔;屏縣府也暗指地表示,標準沒有「特定政治人物」咆哮改變、「有特定政治人物」對縣府團隊潑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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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府強調,一切依法行政,不隨政治因素起舞,希望外界勿再紛擾,還給枋寮鄉親安寧生活。縣府指出,縣府對於樂樂養雞場的態度、標準與全縣其他3300多場畜牧場一致,「從沒有因為背後經營者的身份或是某些特定政治人物的咆哮、聲量,而有所改變」。

屏縣府表示,對於枋寮鄉親的生活感同身受,但身為行政機關,必須完備法令、周全程序,不能影響任何人的權益,雖然過程當中遭受許多誤解與政治攻擊,但願意承擔,更希望公共政策能回到行政、法令的討論,而非一昧以政治角度獲取利益。

屏縣府表示,台灣是民主國家,更是有典章制度的法治國家,很遺憾在樂樂養雞場撤照過程當中,「有特定政治人物只憑其個人好惡與政治目的不斷對縣府團隊潑髒水,企圖做不當的政治連結」。屏縣府強調,秉於行政中立、依法行政、完備程序等3原則,絕不介入政黨之爭,也不會陷入個人政治秀場的配角。

屏縣府:連續裁罰業者3次,屢次未改善廢止登記證

屏縣府農業處指出,今年7月22日收到枋寮鄉公所所送初審公文,隔日旋即由農業、城鄉、環保、水利及警察等相關單位前往樂樂等養雞場,就枋寮鄉公所初審結果進行複審會勘。農業處說明,先後於7月23日、8月19日及9月20日現場勘查結果,樂樂等養雞場已有共用圍籬牆等行為,違反畜《畜牧法》第4條第2項規定,應合併計算飼養規模,且已達應設置廢污處理設備之規模,卻未依法設置畜禽廢污處理設備,縣府依《畜牧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屏縣府農業處表示,11月19日縣府農業處等相關單位再次前往會勘時,業者僅拆除東、西側圍籬牆;環保局11月29日現場稽查時,樂樂等養雞場仍使用同一排水口,依舊未見改善。屏縣府農業處強調,已於7月31日、8月30日及10月22日連續裁處業者3次,累計罰款125萬元,業者仍未改善完成,因此依《畜牧法》第39條第2項及《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1款規定,即「經按次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廢止其畜牧場登記或畜禽飼養登記,並註銷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自12月11日起廢止並註銷畜牧場登記證。

對此,無黨籍枋寮鄉長陳亞麟在臉書發文表示,從上任以來未滿1年的時間,他堅持循法治,依照程序,不管受到多少壓力和質疑,在公所同仁和縣政府團隊的共同努力及鄉親的關注之下,正式讓影響水底寮鄉親居住環境的養雞場註銷登記。陳亞麟強調,這是環境正義的第一步,也是鄉親託付他的期待,未來,會持續一樣的信念,持續為枋寮,為地方打拼到底。

此外,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過去多次質疑樂樂養雞場與議長周典論家族的關係,並曾深夜於樂樂養雞場直播槓「周家」,更要求縣府儘快撤照。黃國昌今晚也在臉書發文表示,屏東傳來的好消息,「周大議員碧雲的違法養雞場,今天終於撤照了」。黃國昌強調,向過去這4年多,所有為此事站出來抗議的屏東鄉親們,致上最高敬意,謝謝您們,從未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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