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伯芬觀點:校務基金,不想看還是不給看?

2019-12-16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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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時代立委鄭秀玲召開大學校務基金設置條例條例草案公聽會。(取自鄭秀玲臉書粉絲頁)

圖為時代立委鄭秀玲召開大學校務基金設置條例條例草案公聽會。(取自鄭秀玲臉書粉絲頁)

在冷洌寒冬中,在13個臺灣學生聯合會、臺大研究生協會等大學生代表赴教育陳情,在教師工會以及家長團體力挺下,要求修法,建立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獨立運作機制。該法案已進入朝野政黨協商,但經教文委員會審議時,突然加上教育部所支持的修正版,該版本中只規定稽核人員要通過校務會議,但稽核人員不知由誰提名?校務會議同意後隸屬於䙮?引發參與抗議的教育團體、學生團體對於稽核人員要聽命校長或校務會議決策?能否能擺脫校長控制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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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學生所提的修法版本要求管理委員會與經費稽核委員會各需納入一名學生代表,同時要求稽核委員應隸屬校務會議,獨立於校長行政管控,以強化校務基金監理的獨立性。學生的改革版本引發某些國立大學校長的反彈,質疑學生團體究竟想要的是事前經費分配權或事後的監督權,認為「教授、學生不想看、不會管」,相信國立大學每一分錢都在龐大且獨立的主計室人員管理下,「一毛都跑不掉」。立院國、民兩黨黨團也在選舉之前的政黨協商中「從善如流」地擱置。

50年內三分之一國立大學破產危機

自104年教育部長吳思華修法以來,國立大學即陷入債臺高逐的困境,負債20億以上的國立大學已達八家,其中以臺灣大學負債最多,已經高達167.5億元,僅僅在105-106學年之間即增加11億的負債;其次是成功大學,負債63億,清華與交大皆負債46億(參見圖1)。臺灣大學每年領取國家超過150億預算,但如果按目前債務累積的速度來看,在政府投入經費挹注條件不變下,總資產492億的臺灣大學30年之後可能即須宣告破產(每年增加11億債務),成功大學在32年也會面臨財務危機。總數49家國立大學有16家將在50年內宣告破產,顯示國立大學財務問題燃眉在即。

領取最多國家補助的頂尖大學負債程度遠高於一般大學,顯示校務基金的監理並不健全,才會導致尖頂大學財務失控的風險,校務資金若拒絕公開透明,可能陷入信貸過度擴張的危機,危及學校正常運作,最終還是要由所有納稅人概括承擔。

負債二十億以上的大學。資料來源:大專校院資訊公開平臺。
負債二十億以上的大學。資料來源:大專校院資訊公開平臺

頂尖國立大學生師比偏高,有的甚至聘用不少體制外兼任教師。每每聽到各大學系所要增聘專任師資時,都要經校務基金同意,造成各大學無法順利聘人的困境。大學不願增聘師資,改善教學品質,是臺灣年輕世代學者被迫漂流海外的原因之一,教育人力無法傳承,形成世代人才斷層。

大學校長是由校長遴選委員會間接選舉,非像總統是經全民直選,即使是總統也要接受行政機關建言、廣納民意。大學校長的合法性並未經過全校師生的授權取得,更需要接受全校最高權力機關校務會議的監督,才能確保每一分納稅人或捐款人的善款都用於學校教育目的,而不是淪為校長個人小金庫。

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制度的透明化監理是大學民主化的第一步,認為大學師生不會看、不會管,是大學校長的權力傲慢,更別奢望達到大學自治、培養具有公民意識學生的教學使命。如果不透過此次修法,完備校務基金監理機制,未來五十年內臺灣有三分之一的國立大學可能面臨財務破產的危機。這次的修法是試金石,反映出國立大學校長的民主素養,也考驗國、民兩黨是否願意落實校園民主,貫徹民主審議精神的決心。

*作者為輔仁大學社會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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