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包租代管計畫執行近兩年的時間,之前都是由得標廠商進行媒合、申請、服務及管理,房東與房客的個人資料都歸屬於廠商及政府部門管理,倘若發生資料外洩僅查證廠商或政府機關即可,但現在卻又多了「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簡稱:住都中心)的包租代管計畫。
住都中心的包租代管計畫是委由六都直轄市的「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簡稱:租賃公會)進行審核及資料管理,了解公會的人都知道,裡面的理事、監事等都是相關業者,大量的房東與房客經由得標的會員送件至租賃公會後,租賃公會就有相當龐大的個人資料,那麼這些所謂的理、監事就有龐大的資料得以運用,更何況理、監事任期一到就會改選,而這些個人資料如何獲得保障?
先不論有多少業者願意冒著風險將該公司的客戶資料送至各地租賃公會,我們就單純以個人資料被拿來運用就好,請問政府機關您如何保障這些個人資料呢?如果理、監事卸任後被新上任的理監事拿來運用那該如何查證呢?這些理監事都是仲介業者或租管業者,到底誰能為我們大眾來把關?
官官相護都是常態了,更何況業者袒護業者!
包租代管計畫各縣市成效不彰已是事實,現在花敬群(花次長)現為住都中心副董事長,由內政部轉至住都中心後又推升包租代管計畫在住都中心發展,當然為了大眾百姓是好事,可是這些配套措施有想過了嗎?編列了大量預算給各地公會、得標業者,但是最基本的個人資料怎麼卻沒有好好規劃呢?
參考國外經驗,香港公屋全由政府部門管理、荷蘭社會住宅是由非營利住宅協會經營,組織運作、財務皆獨立,盈餘用於照顧弱勢居住服務。反觀台灣呢?要推行社會住宅前都已經到國外考察過了,日本、荷蘭、韓國的經驗都相當清楚,花了這麼多公帑卻做出這樣的政策,令人相當匪夷所思!
*作者為長期關心住宅政策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