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論文造假事件頻頻發生,科技部召開4次學術倫理專案會議。科技部30日宣布,未來將就科研人員自律、加強執行機構課責、補助機關管理監督及跨部會合作共4面向,強化學術倫理措施。未來若因違反學術倫理受停權處分者,將追回獎、補助費用。
科技部表示,科研人員自律方面,2017年12月1日起首次申請科技部計畫研究人員,應完成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要求計畫主持人在申請計畫時簽署遵守學術倫理聲明。
加強執行機構課責部分,科技部要求申請機構應在2017年12月1日前辦理完成「訂定學術倫理管理及自律規範」、「指定或成立學術倫理管理專責單位」、「建立學術倫理教育機制」及「訂定學術倫理案件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等事項,未辦理完成者,科技部得不受理所申請之研究計畫。
為加強對補助機關管理監督,未來獲得科技部獎補助資源機構與人員,若違反學術倫理,將追回補助經費、公開學倫案件處分結果、減扣重大管理疏失執行機構管理費等。
另外,科技部未來將增列教育部為科技部學術倫理審議會委員,以加強跨部會合作,讓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做法能一致。教育部將避免使用論文發表數量做為校務評鑑、教師升等、續聘及申請研究經費之關鍵性指標。科技部也將就計畫申請、審查、成果評估及獎項選拔等相關措施的精進,引導科研界追求優質學術研究及科研多元價值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