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第一步走出澳門的港澳碼頭,盡眼所見都是耀眼的賭場霓虹燈光,倘若這些燈光熄滅了,這個彈丸之地必定立刻變成死城,因為澳門的收入來源大部分直接或間接地都是來自博彩業,除此以外,別無他方。
筆者雖然不是從事法律工作,但也認識不少律師朋友,在澳門這個小地方,他們平時的工作主要集中做土地和樓宇按揭買賣合同,而很多所謂出名的律師樓,主要的業務都是環繞這方面,鮮有涉及大型外資企業的運作法律事務,而且老實說,澳門的華人律師在資歷和專業資格很令人質疑,首先他們的葡語水平已經成一大疑問,加上他們大部分都是來自澳門大學這個三流的法律院校畢業,所以要求他們運用葡國的法律來推動國際金融業務,斤兩有幾多,市民心中有數,更遑論要他們諳熟普通法。
突然間要澳門建做國際金融中心,除了需要一大批熟識經濟方面的法律人材之外,健全的法律制度和透明的金融與貨幣政策也至關重要,澳門金融管理局是一個監管澳門金融事務的法定機構,但這個部門的績效有多少?滙業銀行成為北韓政府洗錢管導的事件,就顯示金融管理局的無能,而在利益錯縱複雜的賭場台底世界,更加不能讓金融管理局來插手,否則很多人的飯碗不保,在這種腐朽不堪的法律環境之下,澳門如何可以和事事要講求法治和金融政策透明度高的國際金融市場接軌,若真的搞國際金融中心,賭場班大佬一定會第一個反枱。
澳門人玩股票,一般都透過澳門的銀行開戶口用港幣做結算買賣,這個情況背後拉出一個問號?澳門若搞國際金融中心,而結算是用人民幣的話,請問有多少種金融產品可以讓股民選擇,這不是街市賣菜或賣猪肉,國際金融中心的特色是跨國的金融商品的交易可以互通有無,若果到時在澳門上市的,全部都是大陸的國企或所謂民企,股民沒有國際大型產品作選擇,那倒不如繼續玩香港的股市,要人肯買澳門發行的股票才怪。
最後,澳門的人權和言論自由狀況一年比一年差,12月22號,即五日之後澳門將開始實施《網絡安全法》,澳門所有手機用戶一律要實名制,與此同時澳門政府以行政法規成立一個網絡安全委員會及修改澳門司警人員編制,將在司警局下增五個單位,推行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情報搜集及調查工作,以上種種措施賦予執法部門有無限權力去搜查澳門境內所有個人或組織的訊息,滴水不漏,澳門政府此舉,主要目的是為了控制訊息自由的傳播,要滅絕一切對中共或對澳共政府任何反對聲音。澳門特區本來已是一個人治的社會,無論政治、經濟和文化層面都不容多元化,澳門繼02年《澳門內部保安綱要法》、09年的23條立法和今年的《網絡安全法》出籠,打壓人權和個人隠私的惡法一件又一件接連推出,試問有多少外國企業可安心在這裡投資,來澳門參與這個在強大監控底下的金融活動呢?
*作者為自由寫作人,澳門理工學院社會工作課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