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起訴長治鄉長許玉秀等9人,由於許玉秀與配偶劉富榮、清潔隊員傅中涉嫌與土木工程黃姓業者勾結,高達15件長治鄉道路工程都是該公司圍標,總金額共797萬8000元,並取得86萬5千元回扣。
屏東地檢署調查指出,2015、2016年時,許玉秀辦理長治鄉道路工程,授權到行政室辦理招標業務。許玉秀及丈夫劉富榮、清潔隊員傅中合謀讓黃姓土木包工業者以逼近底價98%以上之比率標得道路工程標案,總計有15案,總得標金額為797萬8000元。
徐玉秀等人再以各工程標案金額10%到12%之價格,多次向黃姓業者收取賄款,共計86萬5000元。
在工程進行發包的當下,為了阻止其他廠商得標,由不法集團成員黃姓、李姓等5人到場圍標,在長治鄉公所附近聚集。集團人士以2人一組或3人一組方式,攔阻不是內定得標或陪標之廠商,使部份有意投標之廠商見狀放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