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日產條款 郵政、電信、糖協「大戶法人」恐被追討資產

2017-01-1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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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務部研擬的財團法人法,目前已呈報行政院,針對電信協會、郵政協會等接收日產協會,將訂定追討與返還條文。圖為法務部長邱太三(資料照,顏麟宇攝)

由法務部研擬的財團法人法,目前已呈報行政院,針對電信協會、郵政協會等接收日產協會,將訂定追討與返還條文。圖為法務部長邱太三(資料照,顏麟宇攝)

民進黨政府上台後,2016年完成《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訂定,開啟轉型正義工程,今年轉型正義對象,將朝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與職業法人。由法務部研擬的財團法人法,目前已呈報行政院,針對電信協會、郵政協會等接收日產協會,將訂定追討與返還條文,內政部研擬的社團法人法、職業團體法部分,則將對長期接受政府補助的社團法人、職業團體、公協會,強化財務申報與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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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財政結構弱化 對財團法人挹注卻不減反增

國內財團法人由政府捐助成立的共有164個,根據監察院調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列有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總計有158個,部分財團法人獲得政府長期補助,另外,電信協會、郵政協會、武智基金會(糖協)等,在二戰結束後,接收日本政府遺留財產,官派董監事席次未過半,法人治理機制未臻完備,屢遭輿論批評;社團法人部分,最近除奧委會認定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遭外界質疑財務不透明外,婦聯會、救國團在政黨輪替後,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文化總會則發生理監事改選爭議,政府無法取回主導權情事。

根據監察院調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列有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總計158個,基金總額2579.28億元,其中政府捐助基金2073.99億元,占80.41%,當年度另接受政府補助及委辦經費494.42億元,在政府財政結構持續弱化之際,政府對財團法人之資金挹注卻未減反增,公共資源配置之經濟性迭受質疑。

其中,坐擁數百億元資產的電信協會、郵政協會,立法院2015年審查預算時,通過主決議要求協會對於有爭議資產,應暫時停止處分之作業;民進黨政府上台後,交通部與電信、郵政協會協商,原本同意協會捐出1成土地給政府,沒想到工會董事代表控告協會的官派董事背信,讓政府收回協會日產的希望落空。

為了解決財團法人與人民團體的轉型正義問題,民進黨政府決定訂定財團法人法、社團法人法、職業團體法,並且在財團法人法訂定「接收日產條款」。

邱太三:財團法人法僅針對接收日產要求返還

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財團法人法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不同,前者只針對財團法人目前資產當中,屬於接收日產部分要求返還,至於過去幾十年已經處分的日產部分,只要所得的款項全部用於會務使用,政府將不會追討。財團法人法立法後,未來郵政、電信、糖協、電協等財團法人,若涉及日產追討部分,將由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

葉俊榮:人民團體法逐漸落日 將立社團法等3法

另外,在人民團體部分,內政部長葉俊榮日前也宣布,今年適逢台灣解嚴30年,內政部將推動「政黨法」、「社會團體法」與「職業團體法」立法,《人民團體法》則逐漸落日,其中,政黨法草案已在立院待審,社會團體法草案則預計下會期送立院審議。

20161229-內政部長葉俊榮29日出席內政委員會備詢。(顏麟宇攝)
內政部長葉俊榮日前也宣布,今年適逢台灣解嚴30年,內政部將推動「政黨法」、「社會團體法」與「職業團體法」立法。(資料照,顏麟宇攝)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副主任陳志章強調,人團法立法可追溯到訓政時期,當時政府對人民團體的思維,還是從掌控的角度,但隨著台灣民主深化,「政府對於社會團體,原則上應該扶植、獎勵的」,如果社團法人的入會費是向會員募集,政府原則上尊重社團法人自主管理,但如果社團法人獲得政府補助款,甚至向社會大眾募款,就應接受到比較高的財務監督管理。

據了解,由於去年立法院已通過《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內政部對於社會團體的財務監理,除了部分涉及解嚴前政府不當補助,例如婦聯會、軍友社、救國團等,內政部依據黨產會要求,提供相關財報資料之外,內政部不會在社團法人法、職業團體法訂定「接收日產條款」。

不過,為避免政府捐助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淪為退休官員支領雙薪的場域,未來相關法案會訂定「防肥貓條款」,政府官派董事和監察人,原則上為無給職,兼任有給職職務,支領薪資原則上不得高於最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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