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31)日表決民進黨團所提出的《反滲透法》草案,韓陣營國政顧問、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反滲透法》的定義不清,像是第二條規定,所有在中國大陸地區成立、受中共監管的組織團體都叫滲透來源,意即台商成立公司工廠行號、或台生念的學校等都是所謂的「滲透來源」,只要這些人從滲透來源返台,參與助選、造勢活動,都有可能出事。
廖元豪舉例說,郭台銘也是滲透來源,若在選舉中資助任何活動也算犯罪,台生在大陸唸書、回台灣寫報告,去參加造勢場合當田野調查,也是犯罪行為,台商老闆在大陸叫大家回去投給小英,這叫「指示」,回來通通是犯罪,這就是這個法律規定可怕的地方,一個流刺網把所有在大陸的台灣人納入處理範圍。
廖元豪說,這個立法會造成「寒蟬效應」,以後人人自危,兩岸不可能有正常交流,如果政府要抓的是間諜,大家都同意,用國安五法即可,但「滲透」是物理名詞,不是法律名詞,他真的聽不懂。
廖元豪指出,美國、澳洲等國外的相關法律是外國人代理人法,是用登記,和台灣要訂的《反滲透法》內容差很多,他認為訂此法只是在嚇唬人,製造綠色恐怖,也是在鄙視台灣人的智慧,他反問「台灣人有這麼容易被滲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