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聖誕,香港忽然傳出將興建故宮文化博物館,屆時將長期展出由北京故宮博物院(下作北京故宮)借出的文物。筆者剛好有要事處理,在臺北過年,友人調侃:「可能中國怕港人沒錢上京,又或擔心北方的霧霾會影響你們的健康。」其實,故宮很近——欲到士林區的國立故宮博物院一遊,交通尚算方便。
即或港人歡迎故宮文物,仍不屑政府欺世惑眾
新年後回港,才發現政府繞過既定程序的做法引起軒然大波,形成「港人『好像』不歡迎故宮珍貴文物」的奇怪現象。回首故宮博物院自一九二五年十月十日開館的坎坷與成長的歷史,可謂首次發生這種情況。九十多年來,故宮文物無論在中國、臺灣以致世界各地,都深受政客和民眾歡迎(不計文革時期,當時紅衛兵確有破壞的意圖,幸得周恩來下令軍隊進駐故宮)。故宮南院的興建故然也有不少爭議,但嘉義的羣眾似乎並未呈現相同的反應。話說回來,正當香港大眾和傳媒全神貫注的在這次風波時,較少人注意到當地正在展出從北京故宮借來的文物。香港文化博物館於上年十一月至今年二月,舉辦名為「宮囍 — 清帝大婚慶典」的專題展覽,由北京故宮借出多組清代皇帝大婚文物。然而,雖涉及北京故宮文物,卻沒有絲毫爭議。顯然,關鍵不在港人對中華文化嗤之以鼻、「逢中必反」,大多港人都不抗拒故宮文物,問題在於政府的處事手法。
整件事情發展迄今,令市民詬病的地方不只一處。最多人提出的疑問是:為何政府可以在毫無諮詢的情況下,定意把西九龍(下作西九)原定興建大型表演場地的地段,改為興建故宮文化博物館?若參照項目的時間軸,更會發現其荒謬之多:
定稿之前,再有傳媒揭發,政府沒有經招標且「偷步」委任的建築師嚴迅奇,原來是舊中區警署(建於一八六四年,二○○五年由政府接管)保育工程的認可人士,然而相關工程在上年五月突然倒塌。有如此往績的人,為何仍能在沒有競爭下,收取四百五十萬(約一千八百萬新台幣)的前期顧問費,主責一個意義非比尋常的文化項目?政府迄今沒有給予合理解釋。
漠視情理法,港府百辭莫辯
歸根究底,政府重覆「因為涉及重要文物,所以要保密,待成事後再宣布、公開諮詢並無問題」的說法,正是風波的源頭。絕大部分指摘政府的人士,不是反對故宮文物「長駐」香港。正如上文已提及,故宮文物在香港展出,絕對不會惹人非議,但若特此在表演場地本已嚴重不足的彈丸之地,擱置原來的大型表演場地,轉而興建一個博物館,事前的公眾諮詢顯然是責無旁貸。於理,政府無理,於法,政府亦沒有依法辦事。按照香港法例六○一章《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第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