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首相梅伊17日宣布脫歐計畫原則,引發各界熱議。自2016年6月英國公投通過脫離歐盟後,過去半年來英國社會為此紛擾不斷,反對者發起二次公投連署,政府和國會也因為爭奪脫歐主導權而訴諸法院,目前各界都在等待最高法院判決,一旦判決政府不需國會同意也能啟動脫歐,一切就能以最快速度進行。
公投後的英國
2016年6月24日,52%的人民投票支持英國脫離歐盟,結果宣布後英鎊急速下跌,不僅支持「留歐」的民眾不滿,連支持脫歐的部分民眾也流露反悔,多達410多萬的民眾發起請願,要求舉辦二次公投。英國下議院9月曾就此辯論,根據法律,只有政府能決定是否要修改法律、舉行第二次脫歐公投。但英國政府也多次表示應尊重公投結果,並明確宣佈不會舉辦二次公投。
政府國會爭「脫歐」主導權
去年10月初,梅伊宣佈英國將於2017年3月底之前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也就是歐盟國家申請脫歐的正式程序。但部分英國議員質疑,認為政府啟動脫歐需得到國會授權。部分議員主張,脫歐是全民公投的結果,但脫歐的時程與細節,應由議會根據代議原則幫人民做出決定。梅伊政府因此多次與國會針鋒相對,最終決定尋求司法部門裁決。
脫歐須不須議會同意?最高法院審理中
去年10月,英國高等法院開始受理脫歐程序訴訟案,同意就「政府是否可以無需議會批准便啟動脫歐」進行裁決。11月3日,英國高等法院裁定,政府正式啟動脫歐程序前需經議會批准。但英國政府又隨即上訴至最高法院,12月5日,英國最高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透露在2017年年初作出最後裁決。
雖然對簿公堂,但國會也與政府達成協議,下議院於12月7日表決支持英國政府提出的在3月底前啟動脫歐計劃,換取另一項動議的通過,亦即要求政府正式開始脫歐談判前,須向議會公佈談判計劃細節。這是下議院首次清楚表達支持立場,也代表英政府與下議院在脫歐時程上初步達成一致,英國已正式向脫歐邁出第一步。
目前各方都在等待最高法院的裁決。如果法院最終判決英國政府在啟動脫歐程序前必須得到國會批准,屆時政府只有得到兩院一致同意,才能開始「脫歐」。
梅伊對此表示,政府有強而有力的法理依據,應該擁有脫歐過程的主導權,但梅伊也說,如果政府再次敗訴,最高法院應明確規定國會投票的具體方式。國會若要針對《里斯本條約》第50條決議有兩種方式,一是通過一項完整的議會法案,另一種就是以書面動議提出,由兩院議員投票通過,後者顯然比較省事。
梅伊說,如果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的原判,法庭應該也要順帶規定國會採用哪一種方式表決脫歐程序。梅伊也暗示,她一直期待在3月底啟動脫歐談判,她將繼續按照原定計劃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