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歲的牙醫金石柱溫暖體諒,罹癌康復後回醫院追蹤,感染了MERS。他困在隔離病房,默默與孤獨和病魔對抗,即便履遭病情打擊,依然忍痛強笑、親切待人,不願給別人添麻煩,被護士們封為「微笑男孩」。
吉冬華獨力照顧長年生病的小妹和獨生子,她熱愛圖書倉管的工作,對書滿懷熱情。罹患MERS痊癒後,她喪失一半肺功能、體重瞬間少了二十公斤。但社會出於恐懼,歧視MERS患者,竟然讓她丟了工作,身心和家計都陷入困境。
電視台實習記者李一花的父親癌末入院後驟逝,她和親友陪伴入院,紛紛感染MERS,整個家族有死有傷。她面臨人生劇變,也痛苦自責,似乎殺人者是李一花,她的餘生都得背負亡者的重量,蹣跚而行。
若將這部小說放回社會運動的脈絡中,它引領我們去看:當社會運動被羅織無事生非、敲詐政府的罪名,但金石柱正好相反;當人們說受害者是自己懶或笨才被開除,吉冬華卻並非如此;當社會檢討工會或社運領袖該為抗爭損失負責,李一花絕對不該負責。本書用力的回擊網路與報章媒體的抹黑,以及人們沿襲戒嚴習慣性的切割自保,透過每個角色的生命情節發展,精密回應了各種倫理問題。
受害者不是加害者,創造「一個都不能少」的新社會
南韓國際人權團體工作者嚴寄鎬《痛苦可以分享嗎?》一書,談到紀錄片《共同正犯》,片名的原意為「共同犯罪」。影片描述首爾龍山區居民反拆遷抗爭,被政府當成恐攻鎮壓,引發火災,燒死五位抗爭者和一位警察。但政府未徹查原因就只起訴抗爭者,要抗爭團體主席李中言承認自己是主謀「正犯」,交換其他人減刑,被李中言斷然拒絕,結果全體被判「共同正犯」有罪,被迫為自己沒做的事負責。抗爭者覺得被李中言背叛,找他興師問罪,李中言卻不理會,反而繼續向外界控訴政府拆遷。難道李中言是在利用抗爭者、消費他人痛苦,從中牟利?難道是想逃避罪責、想藉機從政、想領賠償金?
政府正是想要創造出這種誤解,區分主犯和從犯,讓抗爭者施壓抗爭者,透過「囚犯的兩難」的博弈,挑撥猜忌、分化抗爭者互相敵視,最後,視政府為救星。只要被設定議題,只要在抗爭者中區分出「主犯是加害者、從犯是被害者」,政府的責任就看不見了。在本書中,作者同樣戳破「受害者也是加害者」的思維陷阱,意義重大。
本書傳達了深沉的受苦經驗,如同《華麗的假期》、《正義辯護人》、《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一九八七:黎明到來的那一天》等南韓轉型正義電影,使我感到「文化是民主化的動力」。從認命接受「註定有人要被犧牲」、歌頌醫療英雄死難的舊社會,走到堅決不放手、相信「一個都不能少」、沒有人該被犧牲的新社會,長路漫漫,需要這樣的作品啟發我們,陪伴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