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應消除對軍隊性少數群體的偏見和歧視
人權倡議者則駁斥,改變性別屬於憲法所保障的追求幸福權和公民自決權,軍方也應當予以認可。《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南韓軍人人權中心的林泰訓(Lim Tae-hoon,音譯)指出,軍方開革卞熙洙的決定,竟然在隔天立即生效,這點很不尋常,因為開革處分通常要等3個月才會生效,表明韓軍不希望卞下士與其單位有任何聯繫。
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為此發布政策建議,認為應當廢除現有軍事刑法和人事法施行條例,消除對軍隊性少數群體的偏見和歧視。一位了解此案的軍方官員告訴《路透》(Reuters),如果她的身分證改為女性後,重新申請到女兵部隊服役,軍隊沒有理由否決她。
加拿大、土耳其等20個國家已經正式允許性少數者進入部隊服役,南韓軍人人權中心在記者會上表示:「我們很歡迎部隊第一位變性下士出現,軍方不能因為士兵接受變性手術時摘除生殖器官,就將其視為身心殘障者,對其進行退伍審查。」
南韓對跨性別者的態度如何?
儘管南韓有反歧視法律,國家人權委員會法第31條規定,「人都不應因為其性取向而遭到歧視」。但該國LGBT族群經常被視為罹患殘疾或精神疾病,影響力強大的保守派教會甚至會把LGBT行為視為「罪」。而在軍隊,韓軍事刑法規定,同性之間的合意性交屬於「相互強姦」罪行,最高可判2年徒刑。
反LGBT團體曾試圖在網路上「肉搜」卞熙洙的個人資訊,還舉行遊行示威,敦促軍方解僱她,怒斥維護她的人權團體「損害軍方形象」。但是,BBC駐韓記者金賢恩(Hyung Eun Kim,音譯)表示,LGBT遊行等挺同活動近年在南韓興起,表明該國對性少數群體的態度正在變化,儘管變革速度緩慢。
《中央日報》報導,曾任國防部人權法務官的成周穆律師表示:「社會是時候就部隊對待第三性別的問題,進行一番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