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國卻是三照皆無,沒有實驗室證照(多是依附藥廠或醫院名義)、沒有實驗計畫證照、也沒有實驗動物醫師證照,從這點也可看出我國對實驗動物管理的鬆散。
*動物實驗應符合必要原則
而所謂「實質審查計畫」最主要是應落實3R原則(確無替代方法、最大限度減量、動物福利最佳化),這也可說是整個動物實驗的精神所在,能不必做動物實驗的就不必做,非做不可時要窮其力氣去找到替代方法,無法替代時要求最少數量。
例如計畫提要用兩隻猴子,審查人員應追問為什麼非用猴子不可,能不能改用狗或用菓蠅。如果計畫提用1000隻動物,應問為什麼不只用600隻就好。此外實驗計畫還包括方法、統計、以及實驗目的、實驗設計。同時還要回顧文獻,如果已經有的實驗就不必重複做回顧,不必造成不必要的動物痛苦。
「而因為不把關實驗計畫,導致我國的實驗機構相當浮濫。動保團體統計,英國175個機構,去年總計用了200多萬隻動物,提供實驗動物的單位也會像我們買電器有操作手冊一樣,提供動物照護需知。反觀台灣,卻有213個機構,一年用了100萬隻動物,科學研究論文卻只有20分之1,這不是浮濫是什麼?」
綜上,實驗動物管理牽涉的範圍相當廣,光靠農委會動物保護科無法辦到。而在動物社會研究會努力下,國科會終於建議行政院成立審查實驗室3R跨部會小組,農委會也承諾修改實驗機構管理辦法。這在新年度都是好的開始,讓台灣朝向尊重動物福利之路又向前邁開一小步,畢竟一個民主國家絕不會存在殘酷的動物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