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於13日晚發生大客車翻覆意外,引起對車輛及駕駛安全的檢討聲浪。而2016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的《公路法》第63條修正草案,當時朝野立委初審通過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提案,要求汽車領照檢驗禁止,不得以車齡作為使用車輛的限制,盼改善業者為了省錢,以低成本拼裝車上路的情況,而該案有立法院長蘇嘉全連署,意外成為話題。
目前我國法規對於不同用途車齡有不同限制,例如《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就規範,國小以下學生交通車之車齡不得超過10年、國高中學生交通車則不得超過15年。
葉宜津:車齡限制是最廉價的管理方式
不過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在交通委員會批評,以車齡作限制是最廉價、最不負責的管理方式,讓業者為了將本求利,不在乎保養及維修,直接購買低成本、較不安全的車輛,甚至學校乾脆租車不買車,不必花成本保養;她認為,政府部門應在維修保養、駕駛管理層面用心,不是以車齡當限制的理由。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也指出,現行車齡限制政策下,許多業者為了降低成本,不進口完整的大型車輛,只進口底盤,再進行低成本的拼裝,反而有安全疑慮。
2016年3月《公路法》第63條修正草案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朝野立委無異議一致通過後,目前仍擱置沒有進行二三讀,因此並未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