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重大建設計畫或許會有另一套「增加或促進公共利益」的說詞,以近來備受爭議的遠通電收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ag)為例,政府從原本每年負擔約5億元收費員人事費用,BOT給遠東集團後,反而每年需支付15億元的代收費給遠通電收,而且還造成約400名收費員失業四處抗議;而遠通電收所建置的電子收費系統於收訊、收費計算上屢屢出錯,非但沒有提升公共服務水準、促進公共利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1條、第3條規定參照),反造成使用者更多的不便,怨聲載道。此項一味求快,空有世界第一的政府重大建設,非但沒有帶來該有的正面效益,反而賠上政府公信力,若說此公共建設是一徹底失敗、毫無正面效益可言的決策,應不為過。
馬總統的元旦文告,再度宣示今年是「拼經濟」年;年前尾牙時,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也對外宣稱,未來10年,其集團營收將從4兆元增加至10兆元。馬政府拼經濟,全民一定沒信心、無期待;但以郭董的豪氣干雲與執行力,相信大多數人會認為他做得到。只是郭董的事業版圖重心早已移至中國,目前他在中國僱用的員工約有100萬人,遠遠超過在台僱用人數,而他所賺的錢,礙於中國法令限制與避稅考量,也難匯回台灣。因此,台灣僅是增加名目上的GDP外,又究竟有多少實質效益是台灣人所享有?這是盲目追求經濟發展數據的根本病灶所在。所以,筆者要向政府大聲說,請不要再搬弄虛華的經濟發展相關數字,也不要虛幻的公共利益,我們要的是能實質創造且能公平合理分配效益的經濟發展模式。
*作者為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