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為確保國內公衛安全,強化人流入境控管,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局長葉非比在記者會上表示從2月7日起,針對14日內(自1月24日後)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的一般外籍人士,將禁止入境我國。
行政院長蘇貞昌曾表示「防疫視同作戰!」;總統蔡英文亦表達:「政府會繼續全力防堵疫情,防疫工作一刻不能鬆懈!」。政府為了避免國人感染武漢肺炎,所作的一切努力措施,已獲得大部分國人的肯定。
美國、新加坡及澳大利亞皆已宣布禁止過去14天曾到中國大陸的外籍旅客入境,而我國雖自2月4日由外交部逕自宣布自7日起禁止曾到中國大陸的外籍人士進入我國,但宣布後自實施日起中間相隔竟有3天之久,如果在這個空窗期間讓有去過中國的外國旅客進入我國,是否會產生防疫上的漏洞,政府部門或許應該要審慎思考國人對此事的看法與觀感,避免疏漏。
又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的規定,禁止外國人入國的權責屬於內政部移民署,外交部依據簽證條例的規定僅有核發外國人簽證的權力,並沒有禁止入國的權力,但今天卻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局長在記者會中直接對外宣布禁止外國人入境我國,並未偕同內政部共同發言,恐有事責不分的嫌疑。
外交部已宣布禁止曾到中國大陸的外國人進入我國,必然對於移民署國境安全管理增加了巨大的挑戰,筆者認為行政本為一體,外交部應主動派員協助移民署,做好境外安全查核的工作,讓防疫工作確實阻絕於境外。
*作者為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