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坪說,黨產會初步調查報告,也有提及最早期救國團與國防部關係,因此,這部分有進一步釐清必要,國防部與內政部回函,關係到明天聽證重要事實的釐清,但部分黨產會委員卻在幾年前,就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抱持特定立場,不管依據《行政程序法》或黨產會聽證應行注意事項第10點利益迴避規範,明天如果出席聽證,都可能導致聽證結果有偏頗之虞,救國團在聽證程序上,沒有要求任何特權,只希望依據行政程序法,獲得當事人應有的保障。
劉昌坪說,上週救國團已書面發函黨產會,請求黨產會展延聽證期間,但黨產會迄今未同意展延,其初步調查報告所引用27份判決卷宗,因為黨產會僅給予3天的時間回覆,明天聽證議程又同時安排雙方證人與鑑定人陳述,目前為止無從得
鑑定人大約只能完成5-10頁簡報檔案,這和學者專業的書面陳述意見,有很大落差,「不是口頭十分鐘簡報,可以補足閱卷時間不足的程序瑕疵。」
況且,救國團在黨產會調查期間,針對救國團歷年財務與人事部分,一共提供黨產會大量書面報告資料,其中財務部分,黨產會二次來函,分別要求民國41-106年所有收支明細與過去十年財務報表,救國團2月10日提供十八箱資料後,第二次又提供51箱資料,人事資料部分,黨產會1月26日除夕前,才要求救國團提供歷任團務指導委員會、評議委員會會議記錄、團員名單、指導委員名單。
「救國團財產來自各界捐款,非不當黨產」
劉昌坪說,救國團財產係來自各界捐款與各界義工、志工無私參與,讓救國團成為青年服務團體,救國團與國民黨一點關係都沒有,不該是黨產會調查的不當黨產,救國團與國產署就志清大樓產權持份訴訟,日前最高法院做成判決,「倘若救國團與國家之間,有財產私權糾紛,本可透過司法途徑獲得解決,志清大樓就是最好的例子,不該以黨產條例對救國團逕行認定,甚至把救國團所有財產推定為不當黨產。」
「明天就要開聽證,我們高度質疑,救國團提供這麼多書面資料,黨產會真的有去閱讀嗎?」劉昌坪說,救國團成立時間超過60年,對於黨產會聽證處理程序,他很擔心整個聽證淪於過場形式,黨產會將恣意認定救國團是附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