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2月25日投書媒體,稱「台灣法官、檢察官現在還會收錢的大概在5%至10%之間」,所以應該採用陪審制,引起司法界反彈。法務部和司法院當晚嚴詞抨擊他為推動陪審制而詆毀司法,法官協會26日更請張靜在3日內依法向偵查機關告發他所指的受賄法官,否則要求總統蔡英文將他從司法國是會議委員名單剔除。而張靜於1日也召開記者會道歉,表示自己的說法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應說約有90%至95%的司法官是不收錢的」。
法官協會也於1日在發出聲明,至今未見張靜向任何偵查機關告發,張靜甚至表示目前無法提出證據,「等同信口開河」,並請總統慎重考慮張靜續任本次司改國是會議委員之適格性。
邱太三:律師不得惡意詆譭司法人員或司法機關
而法務部長邱太三2日受訪則表示,律師有義務協助維護司法尊嚴及實現司法正義,已發函請求提供事證。
邱太三並說明,根據《律師倫理規範》第20條規定,「律師有義務協助法院維護司法尊嚴及實現司法正義」,以及第24條
「律師不得惡意詆譭司法人員或司法機關;對於司法人員貪污 有據者,應予舉發」,已發函請張靜提供其認知及持有的事證。對於張靜是否適任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邱太三回應,相關細節交由司改籌備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