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1月承諾,今年將對「國家人權機構」的設置方案做出明確決定,她今(2)日接見第5屆監察委員補提名人,被提名人高涌誠提出將監察院轉型為國家人權機構的可能性。高說,蔡認為他們就任後可了解看看,要讓監察院成為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機構,是不是可行?有什麼困難需要克服?
獲補提名的11名被提名人與蔡英文會面後,出席副總統陳建仁主持的記者會。高涌誠在記者會上指出,台灣近年來陸續簽署聯合國人權公約,其中最重要的議題之一,就是必須成立統籌國家整體人權發展的獨立機構,公民團體推薦他為監委,就是希望他能看看有無將監察院轉型為國家人權機構的可能性。
高涌誠事後受訪指出,他會見總統時有提出這個建議,總統對此態度開放,希望他們「進去試試、努力看看」,先了解困難在那。
國家人權機構須符合《巴黎原則》 要有入憲機關
高涌誠指出,公民團體主張的國家人權機構必須符合《巴黎原則》,也就是一個入憲的獨立機關,這是公民團體的第一志願,但癥結在於修憲,考慮到這點,監察院轉型可能是比較理想的方式,因為監察院有硬體、有人力,不過,仍有包括監委產生的方式等問題要處理,不當黨產委員會主委顧立雄在立委任內就曾提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的秘書單位、法務部法制司司長呂文忠去年底指出,該委員會的委員去年7月已就國家人權機構的設置問題表決,在總統府下設類似中研院的國家人權委員會獲最多支持,其次是強化監察院為國家人權機構,最後是另外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這個結論已呈報蔡英文考量。
今年1月來台灣審查台灣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進度的國際人權專家在審查後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報告書中,建議台灣政府立即依《巴黎原則》成立獨立且多元的國家人權機構。蔡英文接見國際專家時,也承諾今年前會決定設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