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媒體斗大標題下「你有受惠嗎?上季調薪幅度5.54%」報導中,引述主計總處資料,錯把包含年終獎金與分紅的每月總薪資誤視為經常性薪資,也凸顯國內薪資結構複雜令人傻傻分不清的現況;而原為企業保留營運彈性的「低本薪高獎金」的制度,成了企業合法規避退休人事成本的隱身斗篷,也「意外曝光」。
主計總處上周公布調高今年全年經濟成長率預測值至2.98%,較2月預測值上修0.16個百分點,上修動能來自民間消費成長;同時公布的最新3月工業及服務業每人每月薪資平均為57582元,年增5.54%,遭部分媒體錯誤解讀為「今年第1季調薪5.54%」,然而,實際上調薪幅度是反映在經常性薪資中,而今年前3月平均經常性薪資為37808元,年增僅1.31%。
主計總處所調查的「每人每月薪資」主要是包含分紅、年終獎金以及「經常性薪資」,而「經常性薪資」則是底薪、交通津貼、伙食津貼等常態性可拿到的各種名目津貼,今年前3月每人每月薪資年增率達5.54%,代表今年第一季所發放的年終獎金跟紅利較去年同期水準來得高,但若比較調薪幅度,則該拿經常性薪資比較,今年首季與去年同期相比也僅年增1.31%,沒有太多驚喜。
攤開主計總處1990年到2013年的薪資與生產力統計指標資料顯示,經常性薪資在每人每月薪資占比始終維持在8成以上,細究其原因,發現國內勞方薪資停滯不前,甚至「倒退嚕」是主因。
1990年至2010年間的台灣勞動報酬占GDP比資料顯示,勞動報酬占GDP比從1990年最高點51.7%,ㄧ路下滑至2010年44.6%,而同年企業營業盈餘占GDP比則是35.41%,凸顯出過去20年的勞方薪資空間遭到壓縮,今年前2月實質薪資甚至倒退至16年前水準,但資方獲利穩步成長,顯見資方並未與勞方共享經濟成長的成果,然而,當資方獲利衰退,則可大砍年終獎金等非經常性薪資讓勞方「有難同當」。
以金融海嘯爆發隔年的2009年為例,當年經常性薪資為35629元,每人每月平均薪資則為42182元,經常性薪資占每人每月薪資比重高達84.5%,創1990年以來新高,而當年非經常性薪資年減率卻高達17.88%,這代表,金融海嘯發生後,企業獲利銳減,企業所能犒賞員工的年終獎金跟紅利都大幅縮水。
企業盛行的「低本薪高獎金」敘薪制度,原是讓企業保留營運彈性,同時達到激勵員工的目的,但當企業年年獲利創新高卻不願調高經常性薪資,僅不定時以紅利或是年終獎金發放的情況下,恐易成為資方合法規避退休人事成本的管道,而勞方為公司賣命數十年後,只能淪得「望退休金興嘆」的結果。
國內一龍頭企業曾發生第一代老臣為公司奉獻45年後退休,退休金竟不到1千萬元,集團領導人才驚覺公司薪資制度中,每年發放給高階經理人數百萬元的紅利並未納入退休金,因此主動變更人事規則,明訂高階經理人退休後,紅利的6成可納入退休金,讓為公司奉獻數十年的勞工可以多領數百萬元,算是少數「體恤勞意」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