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威全觀點:小明應該回來,「國民優先原則」此時此刻不適用

2020-02-18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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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疫情緊張,如同忙碌的急診室,資源有限,誰先誰後,誰可以受到照護,誰該被排除,這條界線該如何畫,醫師以專業評斷,依需要而定,國籍絕對不是首要的分類標準。(資料照,簡必丞攝)

臺灣疫情緊張,如同忙碌的急診室,資源有限,誰先誰後,誰可以受到照護,誰該被排除,這條界線該如何畫,醫師以專業評斷,依需要而定,國籍絕對不是首要的分類標準。(資料照,簡必丞攝)

因為人性自私,所以政府要堅守法治

尖峰時的捷運站,焦急的旅客無法同時擠上車廂,資源有限,誰可以先上車?國民優先原則?當然不是。先來後到依序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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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撞見臺灣男性正強暴脅迫外籍女性,該幫誰?站在臺灣人的立場協助強暴外籍女性?警察趕來,應該幫臺灣人對付外國人嗎?當然不是。

國民優先原則,通常是錯的。喬治城法律教授(David Cole)討論外國人是否與美國人享有同樣的憲法權利時,他檢視美國憲法與相關判例,認為外國人一般而言,與美國人同樣受法律保護,當涉及他們的自由、生計與財產時,外國人有權得到公平程序的對待。

所以國人優先不是鐵律。在忙碌的急診室裡,有外勞,有臺灣人,誰該先看醫生,醫師疲於奔命的情形下,以傷勢嚴重為優先,而不是考量國籍。

武漢肺炎肆虐,武漢的金鷹潭醫院正在努力救治病患。(美聯社)
作者認為,在忙碌的急診室裡,有外勞,有臺灣人,誰該先看醫生,醫師疲於奔命的情形下,以傷勢嚴重為優先。(資料照,美聯社)

臺灣疫情緊張,如同忙碌的急診室,資源有限,誰先誰後,誰可以受到照護,誰該被排除,這條界線該如何畫,醫師以專業評斷,依需要而定,國籍絕對不是首要的分類標準。父親是中華民國國民,媽媽是陸配的小明,沒有中華民國戶籍但有居留權,他是臺灣居民,有權進入臺灣。疫情指揮官陳時中卻說「國人優先量力而為」,所以小明不能回臺。這是安撫網路上群情激憤的政治語言,不是專業判斷,而且侵犯中華民國國民的權益。

小明,這類的例子或許樣態多元,但人數極少。小明和臺商、陸配都一樣有權回臺,但人數與臺商相比,即使用最寬鬆的算法,真有回臺需求的還不到臺商總數的萬分之二,何況不是每個小明都染病風險高。小孩子的旅遊史單純,不像爸爸會應酬、出差談生意。爸爸可以回來,小明不行;跟爸爸風險類似的一萬個人,臺灣境管沒關門擋人,但只有萬分之二的小明,政府閉門而拒。這是醫療專業考量?對嗎?

小明本來不會是個議題,小明本來就有權回臺,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口中的小明並不是一直在大陸生活的小孩,而是已經取得居留權的小孩,在臺灣上學、生活,年節探親而人此時在大陸。當陸委會談到小明時,談的是既有的政府規定,膝蓋式反射性思考的網民誤以為是新開放措施,好像將有蝗蟲湧入國境大門,網民大量留言灌爆民進黨政治人物們的臉書。真正搞亂了防疫秩序的蝗蟲是網民不是小明。

20200108-陸委會主委陳明通8日出席聯合記者會,說明反滲透法相關議題。(盧逸峰攝)
作者指出,小明本來不會是個議題,小明本來就有權回臺,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見圖)口中的小明並不是一直在大陸生活的小孩,而是已經取得居留權的小孩。(資料照,盧逸峰攝)

為了擋住網民,陸委會先自打一次嘴巴,政策急轉彎,設定了小明回臺的條件,例如父母都不在小明身邊。這宣布看似緊縮但實質上幾乎不影響小明權益,因為,實際上會有那個需要返臺的小明,爸爸、媽媽都不在身邊?陸委會忍辱負重、兼顧法治,還是無法平息網民。

於是蘇貞昌院長上場了,相較於曾當過陸委會主委而嫻熟兩岸關係的蔡英文總統,蘇的政治敏感度凌駕專業思考,他唇快舌利,蔡英文再有道理每次都拿蘇沒輒。蘇、蔡碰了面,然後府院齊拍版定案,政策再度大轉彎,而且是迴紋針。如何對外宣布?當此時刻,也只有陳時中因為聲望正高、百毒不侵,才能迴紋針,幫陸委會擋些子彈。否則這宣示從陸委會嘴巴說出,內行人會嘲笑不專業。陸委會也得保持縱深,留下日後與中共交手的餘地,以免以後見面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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