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政府2月提出的《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辦法》沒有納入私有土地,部分原住民族團體在凱道抗議超過11天,原住民青年陣線5日有200人加入,用圍繞舞圈跳舞支持「捍衛傳統領域」。
原住民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受訪指出,「我們也願意面對」原住民傳統領域在過去400年來淪為私有土地的歷史,但這個問題必須透過2個管道處理:1、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原轉會);2、 完成《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等相關法律的制定與修正。
總統蔡英文擔任召集人的原轉會將在3月20日開會。據了解,日前連署呼籲原民會暫緩實施《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的12名原轉會委員中,已有人向原轉會提案,原住民傳統領域的議題將在會中討論。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指出,府方了解各方對此議題的不同意見,希望以原轉會為對話機制,總統會與各族推舉的委員持續對話,也歡迎族人表達多元的意見,而總統代表國家向原住民族道歉時所宣示的誠意和決心,從來沒有改變。
原民會在2月18日正式公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該辦法已送立法院備查。夷將.拔路兒指出,原民會已走完公告該項辦法的所有程序,包括與各部會、相關的縣市政府及鄉公所研商、舉辦政策說明會等。立法院若有意見,也可將被備查改為審查。
根據這項辦法,原民會粗估可劃設為原住民傳統領域的公有土地約80萬公頃,未來區域內的開發都需原住民同意,不過,原民會自2002年起進行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的調查,概估全台有180萬公頃是原住民傳統領域,如今在《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中,傳統領域土地的定義為公有土地而未納入私有土地,引發這場抗議,質疑蔡英文背離對原住民土地正義的承諾。
「私人土地所有權雖可限制,但須有法律規定」
夷將.拔路兒指出,傳統領域的問題已討論12年,他非常理解在凱道抗議的族人對傳統領域劃設的期待,這次公告的劃設辦法無法讓所有族人都滿意,「因為法律的授權有局限性」,《原住民族基本法》對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土地沒有作出定義,也沒有授權原民會可將私有土地定義為傳統領域;而人民的財產受到《憲法》保障,私人土地的所有權雖可限制,但必須要有「法律」明確規定才能限制。
「3項基本法配套未完善」 蘇巧慧:現公告劃設範圍不妥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今天投書媒體指出,要劃設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必須先完成3項基本的法制配套,包括明定傳統領域定義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調查及處理原住民土地的《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組織條例》以及明定原住民對土地的使用等權利的《原住民自治法》;她認為,現行法律還沒有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作出定義,而在缺乏這些法制配套下,原民會就公告劃設辦法,並將劃設範圍限縮為公有土地,至為不妥,也有違法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