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法案「已在立院卡12年」 原民會只能「先從公有地開始」
夷將.拔路兒指出,如蘇巧慧所說,也有族人認為,既然法律授權不完備,應先暫緩公告劃設辦法;但他認為,是要繼續等待《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等法案都立法完成,再來劃設辦法?還是先公告公有地的劃設辦法?「這是選擇題」,《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原住民自治法》等草案「已經在立法院來來回回12年」,「不是我們不想等」,在凱道的族人對傳統領域的劃設有比較高的期待,「我也很能理解」,但也有基層族人期待能先劃設公有土地的傳統領域。
他指出,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在過去400年都流失掉了,在沒有法律授權下,原民會只能跟各部會協商,先達成讓公有土地可劃設傳統領域的共識,從公部門的80萬公頃開始,這是《原住民族基本法》實施12年來,傳統領域法制作業的一大進展;劃設傳統領域後,包括台東的杉原棕櫚渡假村、南投的向山旅館BOT、孔雀園BOT等案的開發都必須與部落諮商,可確保族人權益。
原轉會20日首度開會 傳統領域劃設辦法成重點
至於傳統領域落入私人產權的土地正義問題,夷將‧拔路兒指出,蔡總統去年成立原轉會,就是要透過歷史的還原,處理過去的不正義,包括土地流失的問題,除了即將開會的原轉會,行政院長林全主持的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3月底也將開會,行政團隊願意用各種管道與族人對話,找到最好的解決方式。
原轉會在去年12月27日召開預備會議,3月20日將首度開會。據了解,有委員已提案討論傳統領域劃設問題,相關機關也研究紐西蘭、澳洲、加拿大等國家如何處理回復原住民土地權利的經驗。官員指出,這些國家以公有地補償原住民而非直接在私有土地劃設傳統領域的作法,也會提供給原轉會參考。
劃設辦法已晚1年公告? 「原民會可以拖著,但也會損害族人權益」
夷將‧拔路兒也指出,在凱道抗議的族人,期待原住民追求的自治、主權、完整的傳統領域都可以在劃設辦法處理,一步到位,但是劃設辦法只是法規命令,無法處理所有問題,一旦有新的法律授權,就可以修改劃設辦法。
對於抗議群眾要他下台的訴求,夷將.拔路兒指出,政務官的生命本來就是不定期的,劃設辦法依據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在2015年6月24日修法,依法要在6個月內公告劃設辦法,現在已晚了1年多了,如果要避免私有土地未納入傳統領域的爭議,原民會也可拖著,但這樣也會損害族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