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於日前率先拋出更改黨主席選制的議題,希望其他5位參選人能一同支持,將《國民黨主席選舉辦法》所明文規定的兩輪決選制,改為一輪相對多數決,由票高者擔任黨主席、次之擔任第一副主席、第三擔任第二副主席,如此才能讓落選的參選人能協助黨重整再造,營造國民黨團結的氣勢,避免黨內撕裂,添增社會對國民黨的負面觀感。當時,現任黨主席洪秀柱就親自表示,黨主席選舉辦法是死的,要修正必須經過全代會討論通過。也就是說,韓的提議,勢必違反國民黨現有的法制。
在黨主席親自以法律觀點來反駁韓國瑜後,此議題一時之間並未發散,直至另一黨主席參選人吳敦義於兩天後,突然於受訪時表示,辦第二輪投票會多花錢跟時間,過程中會有不必須的雜音和想像空間,而採絕對多數決(吳認知有誤,在政治學上,兩輪決選與絕對多數決係不同概念)的法國總統大選雖然有可取之處,但由於黨主席是封閉性選舉,應以追求團結為第一目的,只要公平公正的選完第一輪,就讓得票最高的參選人擔任黨主席,代表國民黨,其他人要認了,一起支持他。
綜合韓與吳的說法,兩輪決選制除了時間和金錢花費較大外,最主要的問題就在於其不利於黨內團結;而一輪相對多數決則可在花更少時間和金錢外,最主要的優點就在於可促進黨內團結、避免分裂。因此本文的核心要旨,就在於分析韓國瑜與吳敦義對於兩輪決選制和一輪相對多數決的看法是否為真。
一、兩輪決選制的用意
筆者曾在過去的文章中,詳細介紹過兩輪決選制的內容。大抵而言,如果在第一輪沒有參選人能獲得半數以上的票數,就由第一輪前二高票的參選人,進行第二輪投票,票高者勝。
那為何要這麼費時費力,不一次定輸贏,而舉辦第二輪呢?這就必須從其制度設計目的談起。首先,顯而易見的,採取兩輪決選制能確保產生的當選人必然能獲得半數支持,不會出現未獲半數支持的當選人。若能獲取半數以上的民意支持,則將使得當選人在就職後能具備足夠的代表性和正當性,去推行政務,而不會遭人非議代表性、正當性不足,使得其在推行政務時受到重重阻擾。
而兩輪決選制另一個設計目的,就在於促進參選人之間的合作和協商,化解參選人之間的分歧,促進整體團結,因此就有違吳敦義與韓國瑜對於兩輪決選制的看法。那為什麼兩輪決選制可以化解參選人之間的分歧,促進整體團結呢?這就在於,兩輪決選制對於選民心理預期和投票行為的影響。
通常來說,在一般的選制,如一輪的相對多數決,選民並不一定會投給自己最偏好的參選人,因為最偏好的參選人,有時候並不具備勝選可能,所以說,選民更可能投給那些,雖然不是自己最偏好,但尚可接受而具勝選可能的參選人,避免讓自己最討厭的參選人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