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兩輪決選制則不然,由於在第一輪中,必須取得過半支持才能當選,因此在難度相當大的情況下,選民就會預期沒有人能在第一輪勝選,但人人皆有機會進入到第二輪,因此使得選民傾向於投給自己最偏愛的參選人,寄望自己偏愛的參選人能進入第二輪。
此外,即使自己偏愛的參選人沒辦法進入第二輪,然而如果該參選人具備一定比例的選民支持,就會使得那兩位進入到第二輪的參選人,必須反過頭來尋求第一輪敗者的支持,以俾能在第二輪中勝選,因為這兩位參選人,無論何者,皆無法憑靠自身在第二輪獲勝。從此來看,兩輪決選制就使得第一輪的敗者不致於輸者全輸,而有政治籌碼,來為自身的選民,向進入第二輪的參選人進行協商談判。如此一來,就讓當選人無法贏者全拿,必須尊重無法進入第二輪的參選人,及其選民基礎,使得其在當選後,較不會恣意妄為,甚至會提供職位給與其結盟的落選者。
所以說,由於兩輪決選制能給予輸者一定的政治籌碼,使得輸者在與贏者協商、結盟的過程中,能化解雙方的歧見、衝突,有助於讓贏者尊重輸者,促進整體和諧、團結,而不至於分裂、衝突。
二、國民黨主席選舉若採一輪相對多數決會發生什麼事?
就如同前述所探討的,兩輪決選制可以讓輸者不會全輸,贏者不會全贏,因此有助於整體團結、化解衝突。然而一輪相對多數決就不是如此,由於只有一輪,勝者即勝,毋須去爭取輸者的支持,使得贏者得以全拿,因此就無法透過選制來化解衝突和歧見,僅能透過贏者的自制。不過當前的態勢來看,以及國民黨過往的分裂歷史,與其期待當選人的自制,或許以制度來促進團結,會是更好的做法。
此外,如果採取一輪相對多數決,就目前有6位參選人的情況,以及過去相關民調所顯示,即使是在國民黨認同者和黨員民調中領先的郝龍斌,也僅得24%和20%,微幅領先其後的洪秀柱和吳敦義。也就是說,如果採取一輪相對多數決,不僅沒有參選人可以過半,即使當選,也不會與排名第二和第三的參選人相距太多。如此一來,就會讓新任的黨主席不具備足夠的正當性和代表性,成為弱勢黨主席,有礙於其黨務改革和推動。另一方面,也很難保證敗選人及其支持者會尊重選舉結果,尤其是在與當選者得票相去不遠的情況下,更是如此。並且相當可能在選後引發指責人頭黨員、作票、選舉舞弊,甚至是提起司法訴訟,而破壞黨內團結和其形象。
即使如同韓所提議,敗選者可以擔任副主席,也無法根絕上述問題,並且可能由於黨主席擁有龐大的制度權限,而引發新的問題。這也就是說,改變選制,會製造新的問題,其配套措施,不僅無法完全解決新的問題,反而有可能再產生更多問題。那這樣似乎就失去改革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