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誰是封殺桃園埤塘發電的兇手

2020-02-26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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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桃園的「埤塘光電綠能計畫」,規劃在三年內選擇約300口、占地1650公頃的無重點灌溉埤塘來建構太陽能發電系統,目標660百萬瓦(MW)。桃園市府也請內政部針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桃園埤圳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等相關法規進行修正。當時行政院長賴清德特別指派政務委員吳政忠、張景森兩人負責,會同經濟部、農委會等部會,與桃園市政府共同為埤塘太陽光電研議解套方案。最後,以不規劃納入環評、但需符合景觀設計及生態考量為方向。並透過農田水利會灌排要點的修正,讓桃園市府可用行政規則處理,有彈性的為埤塘太陽光電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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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7-雲豹能源與貝萊德合作案中,包含台中文山掩埋場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裝置量為6.19MW,為國內有效活化閒置土地、開發綠能的成功案例。(取自雲豹能源官網)
雲豹能源與貝萊德合作案中,開發大面積太陽能光電。(取自雲豹能源官網)

賴清德力推光電產業,誰在背後扯後腿?

原本推動埤塘、水庫等水域太陽能發電,是2017年賴清德行政院長任内力推的重要政策,全台灣也有多處陸續建置。但是鄭文燦卻不買單,剛開始先敲鑼打鼓、沿街喧嘩,但是詭異的是過没多久,鄭文燦卻突然全面喊停,甚至編派了很多莫名其妙又令人傻眼的荒謬理由,箇中原由頗耐人尋味。

原本埤塘的功能在提供農田灌溉用水,農田水利會每年都在非灌溉期間,針對埤塘的各項功能安全進行檢修,以利來年開春後灌溉用水供應順利。國外有許多結合湖泊、水庫、埤塘等水域建置太陽能光電的成功案例,所以並不會因設置光電系統而損及原有水域的功能。

據桃園農田水利會會長黃金春表示,桃園地區的埤塘跟一般大眾印象中的湖泊水塘完全不同。水利會的埤塘是人工築堤圍堰,絕大部分都是浮出水面(高出地平線)的人工蓄水池,所以根本也没有防洪滯洪的功能,這跟自然形成的湖泊、濕地不一樣。濕地是自然形成或經人工向下深挖的凹地和池塘,所以會有隨著水線高低而演變出各種生態。人工埤塘只能算是土堤做的水塔,水塔内的水高於農地,需要水時打開閘門放水灌溉,水塔裡的生態本來就非常有限,水鳥要棲食都有困難,所以也絕對没有防洪的功能。萬一碰到大缺水時,灌溉用水被挪做工業使用,埤塘無法透過水庫和大圳取得水源補充,就會發生見底乾涸的情形,哪來的生態保育?

目前野鳥協會、環保團體出面抗議,癥結點在於分不清楚桃園埤塘和傳統濕地的不同。埤塘很少像濕地有豐富的生態食物鍵,所以做為光電使用影響也相當有限。另外,過去桃園、石門兩個水利會曾經發生土堤崩潰,因埤塘高於農地,埤塘中的池水淹毁週邊農田、住家和工廠,水利會還得出面賠償住家和農民的損失,這就好像河川潰堤淹水一樣。

20191016-風數據/綠能專題。桃園埤塘。(尹俞歡攝)
桃園埤塘發展光電。(資料照,尹俞歡攝)

索取高額回饋金未遂,翻臉停止建置

黃金春指出,桃園農田水利會僅出租土地做太陽能光電的設施,在不能影響灌溉功能、設施安全管理和水質維護等三大主要目標的前提下,水利會為多角經營、擴大收益,才同意配合中央的政策,把所屬埤塘釋出給光電業者。黃金春認為,農地休耕每期每公頃才約八萬,兩期合計16萬。桃園水利會經內部研議後才訂定每公頃每年25萬的租金,收益遠高於休耕補助。如果以埤塘建制的建蔽率不得超過50%計算反推,還原每公頃的租金高達50萬。不計施作和材料的成本,理論上還比目前台糖、台塩的土地租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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