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中央或地方,只要政府想要蓋工業區或科學園區,最先覬覦的一定是台糖的土地。這是因為台糖的土地方整平坦、面積大,基本公共設施完善,土地上沒有諸多農舍、所有權屬單純,土地公告現值普遍遠低於周邊以及市場行情,更重要的是主導經濟發展的經濟部是它持股逾90%的獨大股東,僅需透露高官或中央民代,便極易搞定經濟部,對台糖予取予求。遠者不論,近年來有名的個案如中科三、四期、高雄路竹工業區、以及正在吞噬中的二林精密機械園區與彰南產業園區,合計面積即遠逾1千公頃。
正因台糖土地方整平坦、面積大,基本公共設施完善,土地上幾乎沒有農舍,而且主要是農業用途,所以,根本就是最佳的優良農地。依照區域計畫法第13條第1款關於「特定農業區」的定義,是指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經會同農業主管機關認為必須加以特別保護而劃定者,顯然台糖土地絕對該當。但因為隸屬於經濟部,因此,台糖土地,在我國國土計畫體系下的土地使用分區,乃被編定為特定專用區。內政部與農委會曾有計畫想更改編定回「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但經濟部不願同意而遲遲無法完成。因為形式名目上並非農地,變更移做他用的阻力較小,又有上述優點,於是逐漸變成工業用地提款機,任各界假藉經濟發展名義巧取豪奪。台糖土地流失的脈絡,正如學者張素玢於《濁水溪三百年 歷史、社會、環境》一書所形容,乃政府汲取農業所得灌溉工業發展,工業壯大後並未反脯農業,反而變本加厲吞噬農地的縮影。
「提升糧食自給率,保護優良農地」,乃經馬英九總統於100年「全國糧食安全會議」後,親口支持背書的行政院既定重大政策。關於「提升糧食自給率」部分,該會議結論訂定以2020年為目標年,將自目前的32.6%提升到40%。因此,維護及保存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絕不輕易變更使用、避免徵收,迭經行政院第3205次、第3247次、第3254次院會決定,乃為目前國家最優先的國土政策。此外,內政部於2013年10月17日公告的全國區域計畫,亦明白指出都市計畫的都市發展用地供過於求,國內人口成長趨緩,甚至逐漸轉負,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應更為審慎;都市計畫工業區與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編定的工業區,現況閒置、低度使用或老舊不敷使用,尤其前者與地方政府直接報編的工業區整體平均開闢率最低。因此,不論是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內政部做為國土開發許可與核准徵收私有土地的主管機關,必須嚴格把關各項審議,責無旁貸。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經濟部輔導企業的重點原應在於產業本身的競爭力提昇,但卻淪為協助業者取得便宜用地的土地仲介或買辦,加上內政部把關不力,一手縱容舊工業區變更為住商分區、另一手又放任工業區的浮濫報編。於是不僅一般人民(尤其農民)怨聲載道,連自日本政府接收大幅優良農地的台糖,在各方人馬蠶食鯨吞之下,原本持有逾10萬公頃土地,短短數十年,迄今僅剩約5萬公頃。而且即使因苗栗大埔事件及農民群起抗議夜宿凱道之後,馬英九總統與當時行政院長吳敦義召開「全國糧食安全會議」,公開做了提升糧食自給率與保護優良農地的宣示,台糖土地卻仍持續流失,其他農地徵收也未曾稍歇。不管馬政府是說一套做一套或說了做不到,民間聲旺差、民意支持度低,確實怪不得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