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國威權體制」下的禁書政策:《台灣禁書的故事》選摘(1)

2017-03-17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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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曾經走過一段漫長的禁書時代。(圖片來源:文化部官網)

台灣曾經走過一段漫長的禁書時代。(圖片來源:文化部官網)

二次大戰後,國民黨受惠於日本對台灣的獨佔經營,得以順利接收台灣,並迅速掌控台灣經濟,用國家獨佔資本式接管,確立其政治統治基礎。但是,國民黨欲統治台灣,缺乏社會基礎,其社會威權的合理性受到挑戰,因而,除了以「槍桿子」建立其政治社會機制之外,它還必須掌握「筆桿子」來控制文化解釋權,以維護政權的合法性,同時透過教育體系及傳播媒體強力維護、宣揚一套正統的政治理念,用以強化鞏固政權的正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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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國民黨在台灣施行的「黨國威權體制」,是源於的革命性格,因為在中國的失敗經驗,又在「國共內戰」延續狀態之下所建立的政權。所以在台灣,國民黨一面透過發佈〈戒嚴令〉,讓國家的軍事與行政部門可以對媒體進行壓制;另一面則透過政黨部門組織,使政黨得以滲入媒體進行動員;更在掌控媒體之餘,獨厚的發展自己的媒體。

國民黨戰後在台灣進行「文化建構」的歷史,是延續它在中國時期的新聞管制及文化政策,採取主導與控制的策略。因為台灣具有日本殖民文化的印記,所以在進行中華文化重構過程中,便成為台灣人的原罪,出現所謂「台人奴化論述」—台灣文化等同於落後、不純潔、不進步的低等文化;台灣人等同於愚民或準日本人,不但對日本文化進行醜化,同時亦將台灣人低等化,把中華文化崇高化、優越化的文化論述,因此「擁抱祖國文化」成為全民運動。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日,開始實施〈戒嚴令〉,使台灣進入戰時體制,禁止一切社會活動,以確保台灣治安穩定,而成為國民黨的「反共基地」。可以看到國民黨以戰時體制、戡亂時期等作為合理化藉口,頒佈法令規章及行政命令凍結憲法體制,限制憲法賦予人民的自由權與民主體制;藉此清除台灣內部在思想行動上對政府的反動,確立國民政府政權統治的合法性。

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八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以總致字第八十三號代電:根據〈戒嚴令〉制定〈台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並隨電頒發。

一九五○年三月十八日,東南軍政長官公署(三九)署防字一三二號代電核准,頒發〈台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制辦法〉,它與一九四九年的差異是:

1 由一九四九年的管「理」辦法改成一九五○年的管「制」辦法。

2 一九四九年的「四、管制辦法」由四款增加至一九五○年的七款。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四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內字四三三零號令准予備查,頒佈〈台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修正本)〉,第二條則具體限制各類出版品不准刊登之內容

1 未經軍事新聞發佈機關公佈屬於「軍機種類範圍令」所列之各項軍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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