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中廣主動繳回頻率,NCC:否則依法究辦

2017-03-1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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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廣播公司停播案,昨(16)日在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中廣停止執行訴願後,等同確定須繳回兩頻率。(資料照,取自Google map)

中國廣播公司停播案,昨(16)日在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中廣停止執行訴願後,等同確定須繳回兩頻率。(資料照,取自Google map)

日前吵得沸沸揚揚的中國廣播公司停播案,昨(16)日在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中廣停止執行訴願後,等同確定須繳回兩頻率,國家通訊傳播委會NCC今(17)日也發聲明,呼籲中廣配合政策主動繳回頻率,否則將透過電信警察請法官核發搜索票,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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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廣的問題,NCC表示,由於中廣「終止遏制匪波任務」已於2004年終止,行政院核定將中廣全國性調頻廣播的「音樂網(FM96.3)」與「寶島網(FM105.9)」頻段,分別核配給原民廣播電台與客家廣播電台。但中廣對此不滿,對NCC收回頻率之處分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原於今年2月14日裁定准許中廣停止執行之聲請,但NCC於10天後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昨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中廣的聲請確定,意即NCC即日起即可收回中廣兩個頻率。

據了解,中廣曾以書面承諾,如果主管機關要將這2個頻指配給他人使用,中廣會無條件繳回,中廣應知遲早會發生這種情況,不能說來不及因應。至於中廣聲稱人才流失、聽眾跳槽等情形,最高法院認為中廣沒有舉出相關事證,而員工生計即使受影響,也是國家可以用金錢彌補的,並非不可回復的損害。此外,NCC是要把這2頻道移轉給客家電台、原民電台使用,攸關公共利益,因此NCC廢止中廣對這2頻道的使用權,並無不當,雖然此案主要訴訟還在北高行審理中,但NCC仍可照原定時程收回2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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