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9百多票些微差距敗給國民黨楊瓊瓔的前立委洪慈庸,最近因為新科立法院院長游錫堃把她聘為有給職機要顧問而引發外界政治酬庸的批評與爭議,游院長表示,這是機要缺,又不是請她擔任公營事業單位的負責人,人事任命完全依法,不算酬庸,而選擇她的主因是因她年輕、專業、有基層服務民眾的經驗,對議事規則非常了解,非常優秀。
依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5條第4款規定:「曾任民選公職人員相當簡任職務者」,得成為各機關進用之簡任職務機要人員,洪慈庸是前立委,其所接任的是立法院簡任第13到14職等的有給職顧問職缺,掌理立法院議事、法規之諮詢、撰擬及審核事項,其任用資格並沒有問題。真正成為爭議的是任用正當性與否的政治爭議問題,外界質疑的是她在政府機關僅有一任立委的四年經歷,又不曾在立法院議事與法規審議上有何特殊的傑出表現,為何能夠堪任此職務呢?尤其是前立法院院長蘇嘉全當初也都還聘任六連霸立委蔡煌瑯、五連霸立委李俊毅為有給職顧問,就連後來聘任的高建智前立委(一任立委、一任台北市議員),至少也先聘用為特助,後來等到適當時機才聘任為有給職顧問,以洪慈庸的政治經驗與專業能力來加以對照,確實其在任用的正當性容易引發不夠格或政治酬庸的質疑。
事實上,從蘇嘉全到游錫堃院長,找卸任或落選的立委來擔任立法院的有給職顧問,是打破立法院的用人常規,因為這個職位從前大多數都是留給資深常任文官作「人事調動職務調節」之用,美其名為「借重其議事與法規之專才」,其實就是「等待退休」的尊榮性閒差之位,既無統兵作戰之權,也幾乎難以扮演立法院院長、秘書長的議事與法案協調方面可以調和鼎鼐的左右手之能。
因此,民進黨的立法院院長在「有給職顧問」的任用上,所考量的是政治的需要與正當性,是在文官任用體制受限之下「極為有限」的政治用人權,是在3位機要任用員額範圍內所做的政治衡量,用的好不好?夠不夠格?適任與否?都是蘇嘉全或游錫堃自己必須加以承擔負責。此就像正副總統、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直轄市市長或縣市長一樣,用的機要人員或秘書、顧問等等的問題或表現,都會直接牽連到這些人的社會觀感或領導用人政績好壞的各種評價,甚至會因此影響到其能否連任或可能政治輪替的政治變化。
所以,游錫堃院長任用洪慈庸擔任有給職的機要顧問職務,基本上就不是所謂的政治酬庸問題,也不是政治正當性與否的爭議,真正要看的是未來洪慈庸有沒有能力「堪任」這樣的政治職務,不能夠用「常任文官」的思維角度去加以評價或批評,也毋須用立法院的「用人」常規或政治慣例去做論斷基礎,該真正考量的重點是游錫堃院長為什麼要做如此的人事布局?是派系用人思維還是培養政治人才?是政治互補作用還是另有功能需求?說的更加直白一點,就是洪慈庸未來的政治發展與價值在那裡?是下屆再選立委還是準備再上層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