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蜀專欄:把社會逼到牆角,必被社會逼到牆角

2014-09-1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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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周新年獻事件發生後,海外人士聲援郭飛雄。

南周新年獻事件發生後,海外人士聲援郭飛雄。

過兩天我在廣州的一個朋友將受法庭審訊,並會被判刑。他不是罪犯,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即將讓他坐牢的原因,是他公開說了許多中國領導人公開說的話。那麼為何這被視為「聚眾擾亂公共秩序」?他被迫害說明中國現在處於什麼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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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本名楊茂東,是一位法律工作者,曾熬過五年徒刑,其間受過酷刑。員警在2013年8月8日再度將他拘捕,按照廣州檢察院的起訴書,他的「罪名」是:2013年在南方周末新年獻詞事件中發表公開演說,以及協助組織其他人上街舉牌。起訴書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說明郭的行為怎麼擾亂了社會秩序。

街頭演說和舉牌在中國並不少見。街頭賣藝、街頭舉牌賣洗髮水、街頭跳大媽舞,都是家常便飯,從沒見當局大刑伺候,何以當局獨獨針對像郭這樣的維權人士?要害不在演說和舉牌本身,而在其具體內容。

郭的演說和舉牌就提出兩條要求:「公佈官員財產」和「敦促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沒有附加其他任何內容。這兩個本來是公民社會最低限度的訴求,卻被當局視為洪水猛獸。郭和許志永等獄中維權人士所要求的不是政治權力,而是人權和公民權利。這些權利既載諸國際人權文書,更為當局自己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明確規定。換句話說,他們的要求不是進攻性的,而都是防守性的。

司法機關過去還知點羞,不至於過度反應。但近年來我的朋友們因跟郭飛雄類似的行為坐牢的多了,看來司法機關的羞恥心已經煙消雲散,取而代之的是對異議零容忍。他們是在向社會發出明確信號:要求權利也是一種挑釁、一種進攻,必堅決鎮壓,不受任何制約,即使是法律。自此,壓迫性的體制與人權和公民權利之間,就是公開的零和關係,難有一點彈性。

當局如此過度反應,一個重要的理由是害怕所謂顏色革命。有報導稱當局派人到俄羅斯和中亞一些國家學習如何預防顏色革命。還有報導稱,對香港普選全面關閘,也是擔心香港淪為顏色革命的基地。這一切曝光了一件事:當局已陷入驚恐。他們恐懼于中國公民社會的恢復性成長,民眾權利意識的覺醒。雖然相比于世上最強的統治力量,我們的社會其實仍很虛弱,國強民弱的格局並沒有根本改變。顏色革命在中國不過話語泡沫而已,並沒有相應的物質力量支撐。不存在任何一種特定的公民力量,足以採取有實質威脅的挑釁和進攻。這是一個客觀的評估。

可笑的是,硬力量上的過度自信和軟力量上的過度不自信,註定中國當局已經喪失了客觀評估情勢的能力。它陷入自我恐嚇之中,把權利的點滴生長都當作致命的敵人。他們很可能沒有發覺,恰恰是這樣的極端政策,這樣的四面樹敵,最有可能刺激出強大的反對力量。不給民眾空間,就很難指望民眾給你空間。不給社會退路,就很難指望社會給你退路。把社會逼到牆角,社會會反過來把你逼到牆角。所謂「敵對勢力」和「顏色革命」都不免成為自我實現的預言。若不改弦更張,到頭來肯定自作自受。

所以,過兩天當法院宣讀我朋友郭飛雄的判決書,請別把它當做對他的行為的準確判決。它所判決的,其實是整個體制的前途。

*作者為中國公共知識份子,前《南方周末》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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