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防疫期間,國內體溫計使用量充足,經濟部4日發布出口禁令,期限至3月底;海關表示,即日起配合加強查緝,旅客攜帶體溫計出境僅限2支;郵寄、快遞及海空運除有經專案核准外,一律不能出口。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蔓延,為使體溫計優先提供國內防疫使用,經濟部4日公告,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將管制體溫計出口;管制的體溫計範圍,包括紅外線非接觸式額溫槍,接觸式額溫槍,耳溫槍,電子體溫計以及紅外線測體溫熱像儀等,但不包含水銀體溫計。
超量攜帶情節重大可處貨價3倍以下罰鍰
關務署副署長彭英偉表示,與口罩禁令相同,4日實施體溫計出口禁令後,不論數量多寡,除非有向經濟部國貿局申請專案核准,否則都不可以一般海運、空運、郵寄及快遞方式將體溫計報運出口。
在旅客自行攜帶出境部分,彭英偉指出,於合理自用數量範圍內仍可攜帶出境,不需向海關辦理報關,目前限量每人2支,主要是考量1支自用,若遺失或故障,還有另1支可備用;不論出國目的或旅客身分,限量就是2支,超量攜帶被查獲將遭沒入,情節重大還可處貨價3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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